心靈奧客 wrote:
這是我看到的資料..."基地台的電磁波到達人的位置,功率一般在-90dBm以下,也就是10的負9次方毫瓦,是一盞日光燈的一萬億分之一。手機的發射功率在20dBm左右,並且離人體較近,耦合損失大約70dB,也就是說人體接受到的功率大約為-50dBm的量級,10的負5次方毫瓦,比基地台的功率高一萬倍,但也只有日光燈功率的億分之一..."
此外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文件,行動電話電磁波目前是被列為"2B級可能(possible)為致癌因子",和咖啡、汽油引擎廢氣等是屬於同一類的...
和日光燈比還是太客氣了。
晴天陽光在地表強度可達1000w/m2,比日光燈強1000倍。
而且其中所含的紫外線是最高級的"1級致癌物"。
說真的,除了1級致癌物以外,其他都只是"可能致癌",
2B級更是連動物實驗都沒有充分證據。
所有東西都"有可能"致癌,連如果電磁波都要擔心,那要擔心的東西恐怕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