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的9月2號,在南港的某通訊行,學長的慫恿下,用他的名字辦了一個3g吃到飽的門號(因為忘了帶證件...)麻煩的是 合約到期的前夕 學長跑去對岸追夢...導致根本無法聯絡上他...現在問題來了~~沒人可以取消這支門號 因為我打算合約一到就停用想請問 一過合約日期 其收費標準為何呢? 如果都不使用 是不是就不收費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