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5年9月份
攜碼去台灣之星
當時只辦理最低月租費(3G-188$)
並預繳1200保証金
今天原本想改續約搭手機
卻被原本辦理的直營門市告知
我有續約30個月
目前尚不能再辦理續約
我直接跟門市小姐反應
只是攜碼需要什麼合約
他們回答說
我之前簽約時有搭手機
怪了~(重點)
當時趕時間也沒多問
回家後細想覺得不對
於是又播打0800詢問
客服回答說
我有搭1800的保証金
並續約一隻手機
所以我不符合這次換機優惠
請問各位有碰到這種此情況嗎
我很確定我只單純攜碼
到門市辦理最低月租費(3G-188$)
況且我習慣都單買手機
用量不大也不太常用
如果沒碰上家人有人需要
更本不會想加購0元機
我把問題反應上去
客服叫我找門市拉原合約書正本
我到門市申請
他們回答這時間經過太久
需回總公司調文件(影印本)
感覺好像在互踢皮球
請問門市小姐可以
隨便幫我加碼嗎
我又該怎麼處理
的確都是我的親筆簽名
門市小姐說
因為我當初有追+保護貼
所以要用綁30個月合約
我反問他
你會為了一個100元價值的保護貼
簽下30個月的賣身契嗎
這保護貼是當初我攜碼時
正確說是我跟當時的門市小姐凹來的
過程在他扯他的
我講我的不愉快氣氛中
我丟下一句會找你們公司申訴閃人
回家後我打電話去0800強烈表達我很不滿
合約內容雖載明有搭華碩手機
但他們在電腦裡有備註
客人不需手機只要保護貼
然後要我接受這只合約
我提出解決方式
1:按照舊式合約.你手機生出來給我
前提我要0元手機.不多付其他任何費用
2:之前的合約只到今天為止
我回復到不綁約狀況自由更改費用
(我真得只想改月租88元+30元這個而已)
3:大家解約.我不付任何違約金
再專程立馬火速跳槽他家
你們需支付我200元走路工
4:照網上大大的建議。我投訴MCC
3點左右.接到門市小姐來電.表示公司願意給我X3S手機一隻
問我能不能接受(0元)原本就想續約手機給家人的.
又氣了二天.我選擇還是早早給他落幕(達成共識)
台灣之星也算有些誠意雖然不高
只是我不敢在凹一些小東西
事情也算圓滿.謝謝二位大大的意見
請問這隻手機有支援中華電信的4G訊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