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接到家人電話,說無法上網撥打電話。
做過一些簡單排除後,致電客服詢問。
客服告知3G放心講今天凌晨0點做例行維修,本來預計早上6點完工,結果出包,無法如期完工,預計下午6點才會完成,總時長可能18小時的例行維修。
如果你也是放心講用戶,看到情報就知道怎麼回事了,省去致電客服排隊的時間,不過我才發現,前陣子有線網路出問題,也不主動公告,後來發現掩蓋不了才公告,不過手機服務更扯,手機連公告區都沒有(詢問過客服,說emome不會公告,只能問他們,一開始還以為是放心講用戶算少數,不想公告),有點扯,意思就是,當萬一手機訊號發生問題時,什麼都不能做的時候,請去打公共電話或者借電話打客服,反正不用查網路了,你不會找到你想知道的(包含例行維護時間)。
是萬一出包,可以不被發現最好嗎xD
第四十條 用戶租用之本業務,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造成系統或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期間,應依下表之標準扣減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連續或半年累計阻斷時間 | 扣減下限 |
| 二小時以上,未滿四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五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四小時以上,未滿八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八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八小時以上,未滿十二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十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十二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二十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二十四小時以上,未滿四十八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三十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四十八小時以上,未滿七十二小時 | 當月月租費減收百分之四十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 七十二小時以上 | 當月月租費全免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
用戶租用之本業務,若因天災、地變或戰爭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造成系統或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期間達十二小時以上者,應依連續阻 斷時間按日扣減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其扣減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算。
暫停通信開始之時間,以本公司察覺或接到用戶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