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用這來處罰沒有誠信的電信商,你共厚嘸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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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朱哥 wrote:
大家用這來處罰沒有...(恕刪)



我已經先辦下來188了,

我不辦會沒網路用,

沒網路就不能跟大家上來拉低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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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星真的是不想讓你辦88,

我辦188,不需用序號,從進去到刷卡出來,一路順,五分鐘就辦完了188的申請,

一次成功。

我看想辦88的,申請100次,應該也還是辦不會成功。

台星,踹共!!!

不好
為了別人犯罪處罰自己
有必要嗎
物流費200+未滿兩個月製卡費300
另外預繳600延後一個月退還給你
這樣到底是逞罰台星還是又再次玩死用戶?
最好的懲罰就是來一請願攜碼潮
請LM重開111方案給台星月租用戶轉入吧
他喵的咪..光LM不用給物流費..甩了台星亞太兩耳光去

國標大我建議你未出貨前直接線上撥客服退掉188啦..換遠傳148算了
至少違約金不用到30個月這樣恐怖不是嗎
要是你用超過七天..那違約金..欲哭無淚吧
自己可以看一下違約金條款吧 30個月應該是30x188吧.台星這麼缺錢嗎??
萬一第一個月過去速度剩下3M你要不要繳違約金轉走?
我也想過這招~~
但大家會損失200元運費吧~~

對啦~~
請LM給台星致命一擊,再開111及211方案
至少基地台是前三大,綁約1年又終身
這樣可能新辦188跑光光..
原來無良廠商早就想好防退手法,果真是腥味很重的商人! 另外四家電信還再看戲?不趁此大好機會收編客戶?相同條件,就算120元,應該也會讓腥公司內傷很重!

我愛草泥馬 wrote:
不好為了別人犯罪處...(恕刪)


違約金6千元…

【雙11限定】入門188型專案合約
壹.專案內容
立同意書人同意連續使用台灣之星電信服務至少30個月,提前終止服務契約(含:申請退租、欠費被銷號、違規使用門號、一退一租、降轉資費、取消語音或數據資費方案等),願補償下列金額: ※專案優惠補貼款6,000元,計算方式為:專案優惠補貼款×(提前終止時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立同意書人若於門號開通後二個月內申辦退租,同意於最後一期帳單給付SIM卡費300元。 1.本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當天起算,當期網外語音及其他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下個月使用,亦不得請求移轉或折抵現金。合約期滿後,本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恢復依原牌告資費計價。本專案原牌告資費為(1)月租費188元(2)網內語音0.05元/秒(3)網外、市話語音0.1元/秒(4)國內簡訊1元/則(5)每月贈送上網傳輸量200MB,當期未使用完畢可遞延使用,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後,行動上網下載速率將調降至不超過128Kbps;詳細牌告資費內容詳見台灣之星官網。
不要繳身分證就不會完成租約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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