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ddhot wrote:若皆按樓主說的在台星(恕刪) 當然是因為核卡不過 且當時客服事後也了解官網並無清楚標明 直到申訴後才迅速辦理解約 我就黑了請GOOGLE (A004) 我就是出現這個錯誤代碼 <=====12/25申辦專案沒這問題 1/1X號解約後便出現這個了
twddhot wrote:若皆按樓主說的在台星(恕刪) 如果台星有我說的,在12月申辦頁有註明我說1,2兩點,那感覺樓主問題較多。還去申訴,那被列黑名單,也不能怪人。但也不至於重傷,就自己證號不能辦台星而已。家裡有20門,影響到的只有自己的3~5門。其他15~17門不受影響的。3~5門影響的就改跳亞太就好,可能還會省一些月租。不喜歡亞太,跳其他3大,或是line mobile的,等活動有不限速吃到飽等的299元。3~5門跳別家頂多以後每月多個300~800元不等月租費。不至於重傷。而且多付出的,走的是遠傳基地台,或台哥大,中華。也不見吃虧到哪。這是我看法。當然如果當初台星1,2兩點沒告知在申辦頁上,樓主ncc申訴,台星最後給他黑名單,就真的,要是我,我也會抓狂。我自己習慣申辦頁等文件電子合約我都會截圖留存,避免被事後更改自己吃虧,如果要硬凹我,我有截圖下站的住腳,我會砲到他們給我解除黑名單限制。所以樓主要確定,當初有沒有看到這些聲明,有,沒有,或無法確定。不過結果也不重要了,被列黑名單了,無所謂。也只能安慰樓主,沒多大損失。而且想買的那隻手機,不值得貸款去買。跌價也快。沒買反而賺到,看似損失台星,未來多了月租,實際還倒賺了幾年月租費。還有去辦個額度10萬的信用卡,怎麼辦,不會很難,網路有教學。建議台新,中信等熱門銀行卡別的,配合的分期也多。12,24,36期0利率pchome都有,店家也都有6~12期0利率不等。其他第二張卡,也可以辦個分期卡,不限店家商家,金額滿額,自動分4~6期0利率不等。這些都很好用。看電影有的卡還買1送1,汽車還有免費拖吊等。
panasonic 8855 wrote:當時有這些條款但是並(恕刪) 這一條就是銀行的權利。1.凱基銀行保留核貸與否、核定貸款金額、各項貸款條件、詮釋活動權利。所以銀行要你辦卡也是合理,以這條來講……。如能一開始清楚標示,更不會讓人感覺被騙。只是你有工作證明,扣繳憑單,薪資轉等,要辦一張卡,基本上不難,除非你都領現金,錢都不存銀行。很多人人生第一張信用卡,都是小白轉化蛻變而成的。連第一張卡都辦不過,這個概念我不是很理解……如果你有其他特殊原因,連信用卡都不可能辦過的原因,那銀行信用貸款聯徵那關,你也是過不了的。你在辦該門號前,就要有所基本認知了,而不是碰運氣,這邏輯是相連的。至於打網內我覺到還好,你名下3~5門跳別家,他們送的打網外分鐘數,一般都夠打了,更別說家人台星送的網外分鐘數。而且還有網路電話,怎可能不夠打?真不夠打,自己一門到時跳去亞太138元月租,網外也有200分鐘(3小時20分),這樣也夠用了吧…?在不夠也有1900多分鐘方案(至少每月有31小時網外通話,這樣再不夠打,就太誇張了。),訊號不好也能用家人台星,遠傳line mobile走熱點分享,或商家,公司wifi,亞太在開vowifi可輔助,不用擔心無訊號問題。所以通話部份我覺得還好。根本不是多大困擾問題。
panasonic 8855 wrote:當時有這些條款但是並(恕刪) Galaxy Fold當初這隻68888元,台版還是4G版現在網路,韓版國際5G版,35000元~39900元就有。所以才說你沒買這支,因禍得福,光3萬元價差,你之後那3~5門,每月多那幾百的月租(亞太138,或亞太99,遠傳line299),還不見得有損失,反而荷包還省更多。如果給我搭,跌價換算下,至少我有8~10年,月租根本沒損失。除非你自己認為沒用這隻手機,這半年來你精神非常痛苦,造成嚴重精神傷害,工作無力,恍神,夜夜惡夢。這部份損失就無價了……。
panasonic 8855 wrote:謝謝你的提醒 但是這篇的重點還是在台灣之星難道是神聖不可侵犯嗎?消費者投訴就設黑名單? 那這樣好了!你開個麵攤,某消費者跟警察/消基會投訴你的麵攤,然後這個投訴你的消費者,又要求繼續在你的麵攤買麵吃麵?
panasonic 8855 wrote:這也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可以貸款買房子可以(我有房貸300多萬)卻不能辦信用卡你說的證明通通都給了 單純路過,就事論事,如果照您26樓提供的財力說明,銀行如果不願意核發最低額度2萬元信用卡給您,老實說我不相信,不為什麼,因為我堂弟在合作金庫當襄理,問了他,他說一般信用卡只要具備有銀行存款證明、與不動產證明兩者,連你沒有薪資證明,只要聯徵沒問題,一般銀行都是會核卡的,所以應該是樓主的聯徵有問題。
RentHA wrote:那這樣好了!你開個麵(恕刪) 不會很奇怪啊 我就是做餐飲的什麼奇怪的澳客都看過啊 有買便當說小孩不喜歡吃青菜想換雞腿我照樣換給他 因為做生意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以不得罪客人為第一 而且這樣的人是少數 我今天投訴的是解約的時間攏長又不是嫌他們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