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上網不限速被降速,是否違法呢?
文宣海報上,大大寫下「澎湖生蠔吃到飽」幾個大字,附上大量肥美的生蠔圖片,當背景做號召,讓一名詹先生就衝著它而來,毫不猶豫,選了近九百元吃到飽的方案,沒想到當天,卻因為生蠔庫存不夠了,最後加點的八份生蠔,只來一半。
律師劉韋廷說:「這樣子的落差其實已經使得消費者被詐欺了,那有可能違反刑法339條的詐欺罪,再者這樣子的廣告不實的內容,也會違反公平交易法,可以罰5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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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怎麼下載才可以達到這樣的流量
空巴A380 wrote:
提起上訴會勝訴嗎?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在台灣之星申辦4G吃到飽門號後,卻發現網路被降速到原本的10分之1,向台灣之星反應未果,一氣之下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消保官申訴。但在調解過程中,發現楊男的兩支門號數據使用量分別到達1851GB、1742GB,是一般用戶的60倍。經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楊男敗訴,台灣之星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當初受到台灣之星「上網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的廣告吸引,在2020年11月向台灣之星申辦兩支4G網路吃到飽門號,月租費分別為388元和599元,但隔年2月他發現手機網路速度明顯變慢,剩下不到原本10分之1,因此向台灣之星詢問,當時業者回覆,因楊男的網路下載量過大,遭判定為「非合理使用」,才會將網路降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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