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亞太88-Q1945(數位門市福氣旺88不綁約單門號方案),當時是不綁約且無契約起迄日(即終身約,無門號補貼款),是否無到期日問題?還是一切依遠傳電信公司之最終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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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koo wrote:
請問亞太88-Q19...(恕刪)

不綁約不等於終身享,看遠傳如何規定了
基本上就都是到2025年底
目前能用到2033的好像就Q1911
asakoo wrote:
請問亞太88-Q1945(數位門市福氣旺88不綁約單門號方案),當時是不綁約且無契約起迄日(即終身約,無門號補貼款),是否無到期日問題?還是一切依遠傳電信公司之最終解釋為主?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1 條
1.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2.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 17 條
1.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3.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按消保法規定
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加上以前亞太也曾經做過如下解釋
(雖然亞太或遠傳後來想改口)
證明免綁約=一直用的解釋是合理的






不知為什麼
很多網友自願把解釋權送給電信公司?

如果是因為不懂消保法
那我已經貼上條款給大家看了
kevin_o4z5
因為台灣其實不是真正的法治社會 而是人治社會阿。所以平民還是恐懼威權。政府的權力無法真正落實在民間,人民對政府不信任。法律是否能執行,受到人民潛意識的質疑。
kevin_o4z5
對人民最貼身的勞基法,政府就沒有實質的去監督,法律定出來 也沒啥用。大部分人就會把這樣的印象 套在每一件事情上。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不自亂陣腳,
困擾的應該是業界
我也有亞太不綁約方案,
我會堅定自己的意志,
不被外界的妖言迷惑,

這種一開始就不綁約的,
遠傳無權單方面修改合約,
遠傳只能單方面終止合約,
我就是堅定使用到不能用再打算,
美酒斗十千
就我的理解,除非用戶欠費或把門號做非法用途,不然對於合法使用且正常繳費的用戶,電信公司也不行單方面終止合約(除非電信公司倒閉),因為電信業是特許行業,有強制締約的義務。
只有一開始就沒挷約的才能依消保法爭取。
我的33月租是堅持收到漲價後的帳單再做打算,如果遠傳真的調漲了,依消保法打官司消費者會贏,我也犯不著為這種小事打官司,自己退租也就算了。
未來公司會一直想辦法讓消費者換約,像我這種老人就當自己不識字怕受騙所以全部置之不理,一切聽公司安排,公司要留我就不要漲價,不想留我我也只能自己走了。
kevin_o4z5
打個電話先檢舉就好了 哪需要打官司。
「不綁約」目前公平會 規定 原優惠要延長到2025年底。

至於2025年底之後,到底會不會改變優惠,到時候再看。

依照過去的經驗來說,是不會改變優惠,而會一直延長。

每次都會說到期會恢復原價,真的到期,期限就會又延長。

看看LM211的狀況就知道。

客服和店員 都會一直告訴你期限到了可能會恢復原價。

但那都是為了洗合約,讓你用更貴的資費。
-------------
若就算真的到期恢復了,那也是到期之後再考慮就好了。

根本不用急著續約,或改方案。

台哥大現在推出 不綁約0月租方案,我看也是這樣。

那個期限 最後一定會一直延長下去。

但為了洗合約 客服和店員絕對會嘴硬到最後一刻。
以下分為兩個族群:

1. 簽約當下即為不定期租約, 亦無期限.

2. 尚在租約期限中, 或租約已滿轉為不定期租約

目前2025這個期限, 是NCC跟公平會定給族群2的優惠.
因為新式合約中, 都有下面不綁約中的第二個版本.
NCC跟公平會直接幫這個族群2爭取一下福利.

至於族群1, NCC 沒有任何權力可以違反民法450條,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NCC 新聞稿強調"應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用戶契約及權益,提供無差別之電信服務。"
如果NCC是想要針對族群1, 去限縮期限至2025年, 等於故意違反民法450條,
就有涉及圖利罪的行為. 檢察官就可以直接調查.

至於不綁約的合約中也可分成兩個版本:
1.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之權利,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本公司官網站上公告,及以簡訊方式通知立同意書人。
>>> 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所以本條無效. 遠傳無法隨時去修改或終止本專案內容.

2. 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若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本公司仍持續提供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前之優惠資費,並不表示本公司已同意展延該優惠期限,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自行決定並逕行終止該優惠之提供,而以一般公告費率收費。
>>> 簽約當下就是無期限, 本身就沒有滿足"期滿"這條. 遠傳也不能用這條當作調整費率與優惠的依據.

所以, 遠傳現在只有一條路,
就是騙各位續約, 騙各位用戶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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