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約哪來的〔門號合約已到期〕?

寄掛號信害我浪費時間去領掛號信,
請問正常使用電信公司可以單方面通知:終止服務嗎?沒違約嗎?
當初辦的亞太11沒說終生,但我跟亞太的合約依舊存在,在被併購前就是不定期合約,新的併購者卻想單方面終止服務?
以前提前解約都是用戶賠錢給電信商,這次先說一下想賠多少錢給用戶?
jije wrote:
寄掛號信害我浪費時間...(恕刪)


這就是遠傳欠罵的原因
明明我申辦的就是11元無優惠期限到期日的方案
憑啥亂扣帽子寫「門號合約已到期」?!

政府ncc也是廢物
申訴也不見得將遠傳罰款警告
這些業者以後就更肆無忌憚的亂搞
這就是現在的台灣電信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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