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的鄉民 wrote:
就算手電筒可以造成歹徒暫時失明,你就要反攻回去嗎?(恕刪)
我怎麼沒想到這點呢?


suntex013 wrote:
我已經有MACE 及 SABRE RED (CROSSFIRE) 了 ,我實驗過,曾經用SABRE RED (CROSSFIRE)一小小小頂丁點的噴出液沾在眉毛處.....天啊~眼睛就覺得好不舒服,好像被辣椒刺激到眼睛一樣,眼睛就趕快去沖水.....
如果再靠近眼睛一點,或稍稍為多一點的噴出液,我保證那個人會趴在地上哭到靠北靠X....
我那(中)罐(比小罐的養樂多高出約2公分,但比養樂多瘦一點)SABRE RED (CROSSFIRE),我實際噴過,可噴到3公尺以上...(恕刪)
烈燄赤子 wrote:
以CREE公司的LED為例
英文字母越後面的~代表越新越亮的LED
例如 P4~Q5~(四個Q5拼裝的M.C.E) R2~R4~
XPG-R5~S2~S3~XML-T4~T5~T6~U2...等等...
還有SSC P7 也和M.C.E 各擁一片天
Luminus SST50 and SST90 LED 也獨領風騷
自從XML 出現~SSC P7 和M.C.E 很快成了昨日黃花
以前在Q5時代山寨筒或許還能比品牌筒亮很多
但是最近品牌筒都進入R5~SST50~XML-T6 U2 的時代
因為成本和種種因素~
台灣目前售價低於一千以下的山寨筒或路邊雜牌貨
很多還在用Q5甚至P4的LED~光杯差~
電路差~亮度差~封裝差~施工差~品質差~結構差~質感差~售後服務差
我的感覺是與其買三四支幾百元的濫手電~不如一次買一支兩三千元的品牌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