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這兩天的新聞。
孫安佐被起訴:
「士林地檢署今依法定刑度7年起跳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將他起訴」
這真是瘋了,在美國持有槍枝的華人都要瘋了吧?
樓主這種如果要起訴,應該都算已遂了。

我研究過了,
主要是因為
"孫安佐被逮捕後被警方搜到住處擁有1,600發以上的子彈,和一把自行組裝的9厘米手槍"
他在美國"不是合法持有槍枝."
台灣法律主張在刑期3年以上有管轄權(屬人),
而且美方似乎有移送證物資料給台灣.

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枝的台灣移民不用擔心.
Prelude wrote:
可以在美國買到跟台灣...(恕刪)
這樣的機械加工太厲害了!

工具裡面是不是有類似木工用的修邊機?
jrta1597 wrote:
台灣法律主張在刑期3年以上有管轄權(屬人),
而且美方似乎有移送證物資料給台灣.

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枝的台灣移民不用擔心.

照你的說法,台灣只要有證據,一樣可以起訴你。所以美國華人玩槍的FB社團的活動照片,理論上都可以是呈堂證據。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照你的說法,台灣只要有證據,一樣可以起訴你。所以美國華人玩槍的FB社團的活動照片,理論上都可以是呈堂證據。

你要先證明那槍不是合法的,簡單的講就是要有美國警察的證據證明槍是非法的.
jrta1597 wrote:
你要先證明那槍不是合法的,簡單的講就是要有美國警察的證據證明槍是非法的.

台灣持槍就是不合法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重罪,台灣有起訴的權力。不是在美國有罪才起訴。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台灣持槍就是不合法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也忘記台灣
本來就是可以(合法)持槍的
只是當年國民黨(修法).修到沒有辦法合法持槍

為何要修法禁槍
不就是怕台灣人民搞政變
怕台灣人推翻當年國民黨極權統治下的台灣

...............................................................................
現今中共一黨專政的合理性
來自「推翻了萬惡的國民政府」
要不然
難道它的執政合理性來自推翻滿清?

當年滿清政府
人民大量的持槍
最終也導致腐敗的滿清政府的垮台

美國人民為何可以持槍
不就是憲法賦予了
美國人民推翻濫權腐敗政府的權利和義務
lordkon wrote:
你也忘記台灣
本來就是可以(合法)持槍的
只是當年國民黨(修法).修到沒有辦法合法持槍

講這個就扯遠了。
但是現在還推給國民黨就太扯了。不然如果有共識,難道立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嗎?
我相信台灣全民共識是不准擁槍。
連美國都在努力限制槍枝取得,擁槍權在世界上一直在縮小,而非擴大,這才是世界潮流吧⋯⋯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難道立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嗎


當年的立院不是國民黨開的嗎?
法條是何時增列的
甚至把修憲方式拉高到超乎水準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台灣持槍就是不合法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重罪,台灣有起訴的權力。不是在美國有罪才起訴。

你還是沒搞懂,在外國持槍合不合法由當地警方收集證據
台灣當然有權利起訴.重點是台灣檢方不能"只憑照片"起訴!!
說靠臉書照片取證就是講幹話!!
我是檢方就先吐槽,你怎麼證明槍是真的照片持有人有的?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拿出真的當地警方偵查到的證據!!
lordkon wrote:
法條是何時增列的
甚至把修憲方式拉高到超乎水準

刑法的法條是法條,憲法是憲法。什麼時候持槍的法條進入台灣憲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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