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自己是熱心幫忙代購但收了錢不趕快面交是事實今天要熱心服務又何必說要對方如何配合我不過回了篇文章意見不同就不知道為何不能再回文這樣的心態是什麼只要看一個重點收了錢不面交再推說上班很累要對方配合時間啊不是說很熱心怎麼會變成自討苦吃很生氣說真的付了錢拿不到東西誰也會懷疑是不是詐騙940元不是錢940元不會有機會詐騙一塊錢對大家都是很重要的不然會有那麼多人要代購省的不就是幾十元如果有熱忱就不會弄成別人火大跟懷疑也不會一看見不同意見就採取封殺要取暖不是您單方面說說就算了您的行為被懷疑是很正常的因為收了錢卻拖延給票很熱心就趕快面交人家都給錢了有了後續發展再來各說個話還不是您自找的
謝謝大家的仗義直言!我不能回覆i58candy所po的那篇文章,大概我也被設成黑名單了吧!我不怕他公佈簡訊和站內信內容,因為我站得住腳!就像他文章說的,14號那天我傳了第一封簡訊給她,其實那天我一早上班就趕快寫站內信給他道歉並問他能否幫我代買,因為之前還沒匯款給他時她都還會回站內信給我(匯款後就沒再寫過了!),當時一來一往的站內信我大概知道他12點多都會上線並回覆我信(而且是每天),但那天一直到下午兩點我都還不見她回應,所以傳了第一封簡訊給她,一直到下午4點多我收到簡訊回條了,但到隔天早上都還沒給我回應(當時我就心想不妙,不會我的錢就這樣石沉大海了吧?!)於是我用我站內信留給他的電話打,沒接,用我另一支沒留給他的電話打,他接了!我先問她有沒有看到我的站內信或簡訊呢?他說有!然後我再次跟她解釋並問他能否幫我買,他說能,會再跟我約面交,因為他口氣還滿好的,所以到此為止我稍稍安心了。但是,我想問,看到我的簡訊卻不聞不問不回應,這是什麼老大心態? 她po了那麼多我寄給他的信、簡訊、和說我打了多通電話給她,那除了他18號那天中午傳給我一封原本說好事要跟我約時間但真正內容卻不相干的簡訊外,他還給了我什麼回應?說我吵她打擾她作息,我按照他所說的12點之後打給他也沒接我電話!而且我就是起先不知道她作息時間怕打電話他無法接所以都還有用站內信寫給他,她也不回呀?本來還沒匯款時每天中午都會回覆我的疑問,是不是収到錢之後就突然不上站了還是上站之後不回我不知道。既然他一直堅持因為我吵到她睡眠時間所以無法接我電話,那我不願多回應,講再多都一樣。再次感謝大家!謝謝你們!!!
fer50 wrote:通話紀錄跟通聯紀錄好...(恕刪) 我不知道我調的那個是通話紀錄還通聯記錄因為是隱藏號碼的,一般隨著電話費帳單出給我們的紀錄不會顯示,所以我從知識家查到這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2907097於是我花了120去遠傳門市調了那天的紀錄證明我所言非假!我知道在網路公開的地方亂說話是會有刑責的,所以我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若i58candy2001認為我有哪裡說錯與事實不符的地方您大可反駁,我沒有把你設成黑名單!),交代事情也盡量保持中性,我自己有錯的地方我也不否認(延遲匯款又冒失匯款的事),我自認有盡到聯絡的責任,因對方是無償代買我也不好意思叫他主動打給我(一開始我看她這門號是威寶的,有沒有攜出我不知道,所以也問她說若他也是威寶的那我們可以網內互打不用錢,但他也沒給我回應),用盡各種連絡管道(電話簡訊站內信),也跟對方說若他不想主動打給我可以響幾聲掛掉我打給她,但他就是不給我回應,今天他覺得他自己這樣做沒錯,每個人的是非觀念不同我也不想再回應,答案在大家心中,站出來說話是希望藉由自身經驗給大家個警惕。謝謝大家!!!
對方說我打了很多通匿名電話給她,我要摸著我的良心說:我沒有!冤冤相報何時了,我今天敢把通聯記錄po出來,讓大家知道匿名電話是可以被查到的,我還會傻到也打給對方讓對方屆時揪我的小辮子嗎?如果你說我有,那也請你拿出證據!我光明正大根本不怕!如果你說我也是響了幾聲就掛掉通聯記錄調不到,那就請你把手機畫面秀給大家看,看是何年何月幾點幾分幾秒打的!我沒有做的事情根本不怕你誣賴!看到對方一直說我有病,我不想在網路上用情緒性字眼去罵人以免吃上官司,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我自認腦袋還算清楚我敢站出來說話就不怕對方反控我也做這種卑鄙事!對方一直不覺得自己有錯那就算了!到此為止我不想回應了。
fer50 wrote:通話紀錄跟通聯紀錄好像不一樣,一般電信公司都可以調到通話紀錄,但是沒有來電顯示的他也不會顯示,除非是刑事案件,才有辦法去調所有的明細資料(包含保密電話)。這是我以前的認知,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恕刪) 現在不會顯示的也可以查的出來...我朋友以前就有被不明電話來店騷擾過後還就有向遠傳申請明細過..
fer50 wrote:通話紀錄跟通聯紀錄好像不一樣,一般電信公司都可以調到通話紀錄,但是沒有來電顯示的他也不會顯示,除非是刑事案件,才有辦法去調所有的明細資料(包含保密電話)。這是我以前的認知,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恕刪) 2005年有改過規定所以現在查得到...==========================================================電信總局公布查詢通聯記錄辦法 (2005/6/25)交通部電信總局今天正式公布「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民眾可以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通聯記錄,不過,僅限收到的電話號碼。並根據查詢資料的多寡付費。查詢一個門號,一天內受話記錄的費用,行動電話為新台幣120元,市內電話500元。以往只有司法單位才能調閱的通聯記錄,現在民眾也有權知道了!經過與業者多次協商,電信總局上午正式公布了「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民眾可以申請從六月二十六號起,自己擁有的電話受話記錄。電信總局表示:開放民眾追查來話記錄,對於以往故意隱藏發話號碼的騷擾或詐騙電話,應該可以產生高度的遏阻效用。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查詢通信紀錄的內容,以接通的電話為限,至於沒有接通的電話,因為系統沒有留下紀錄,所以無法提供;其次,不論查詢的結果有沒有通信紀錄,都必須付費;為了避免有人冒名查詢他人的通信紀錄,原則本人親自以書面方式,向電信業者提出申請;至於現有通信紀錄的保存期限,市內電話為3個月,國際、國內長途及行動電話為6個月;換言之,超過保存期限的通話記錄查不到。費用的部分,每查一天,市內電話收費上限為500元,行動電話為120元,不過電信總局也要求業者,查詢第二天起的查詢費用,必須更便宜,半年後,電信總局將會重新檢討費率,視實際需要調整。立法院今年1月7號三讀通過電信法修正案,增訂第2條第8款及第7條第3項,授予用戶向電信業者查詢本人通信紀錄權利,取得開放查詢的法源。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彭群弼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