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果造型藝術蛋糕 最終章


小月巴 wrote:
我等通知。

01是一個網路言論自由的平台,如果你沒辦法接受別人的想法,
只許你批評別人,請你退出01,反正你3/25才註冊。


如果有混過ptt的黑店版,就會知道有一篇很出名的文章。
因為推文中出現"奧客"兩字一堆人被告,大多數人選擇道歉和解,少部份人奮力抵抗,曠日費時。
雖然網路有言論自由,不過公然侮辱還是適用的,不是一句"要接受他人批評"就能簡單帶過。
不要將自由無限上綱,那絕對是錯的,加油。

對於蛋糕事件,我相信店家會從強硬的態度到公開道歉,肯定有站不住腳的地方。
假使消費者有不實指控,店家走法律途徑也容易的很,無須和解。
既然店家都願意道歉和解,要說消費者是奧客似乎沒什麼道理。
要知道消費者利用媒體力量的同時,也是最容易翻船的,如果誇大不實也是罪證確鑿。
現在店家沒那麼好欺負,不會乖乖挨揍的。
如果是我的話道歉跟退錢就到此為止了,店家再重新做一個蛋糕送來
我不會收,寄來馬上退回去,也不可能再幫他po上網,省的落店家
還有眾人口舌
通常會訂蛋糕,代表都是特別或有意義的日子。
如果是我,我收到原先那蛋糕也會氣炸了。

再加上店家態度到軟化,尚有可議之處,

若發生在我身上新蛋糕我想我應該也會收下吧!

版主PO出來,
表示店家還是有實力可以做出樣圖中的蛋糕的,
也表現店家和解誠意。
會出現原先蛋糕,可能作業上哪個環節有出錯!


15樓的蛋糕太經典了,嘴角失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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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關罵人"奧客"查了一下資訊,剛好有近期資料
資料來源:南投地檢署網頁來源
法律問題:
蘋果日報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報導北市一名女學生,在內衣特賣會買一件雜牌內衣,母親認為沒有品牌的內衣品質不佳,會影響發育,要少女拿去退貨,賣內衣的櫃台游小姐心不甘情不願地邊退錢,邊碎碎念「拿去吃藥」、「奧客」。少女不滿被罵,控告游女公然侮辱。碎碎念「拿去吃藥」、「奧客」也犯法嗎?
法律解析:
一、刑法公然侮辱罪,除了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外,必須該語言之意含,足以減損人之聲譽。
二、「拿去吃藥」這句話,聽起來像是被詛咒,而有點不舒服的感覺,但沒頭沒尾,語意不明,沒有辦法明確判斷是否為侮辱的言語,故還不至於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但罵人「奧客」,則是指態度惡劣的客人,一般人都會認為減損被罵人的聲譽,而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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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可是供不特定人數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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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蘋果日報資料室提供過去構成公然侮辱可供參考的案例有:
(一)台中婦人莊李月嬌罵人「公共汽車」(指性開放):賠三十四萬元。
(二)男同志情變罵對方「老玻璃」:賠五萬元。
(三)嘉義縣民罵人「比宋楚瑜還奸」:拘役十天、賠三萬元。
(四)高雄張姓婦人罵人「王筱嬋第二、妓女、不要臉」:拘役二十天。
(五)立委林重謨罵立委李永萍「菜花立委」:罰三千元。
資料最後更新日期 2013/3/26
我笑了說,我在想這文章會不會又在上新聞呀,因為蛋糕的事件後,而引發的網友筆戰,導致有某網友的不當污辱而被告
小月巴 wrote:
我等通知。

01是一個網路言論自由的平台,如果你沒辦法接受別人的想法,
只許你批評別人,請你退出01,反正你3/25才註冊。

大哥你不孤單,我陪你一起等

不論網路或現實世界人人都享有言論自由,但這是建立在你可以證明言論內容確屬真實而非無的放矢的情況下。有反面的意見沒關係,畢竟看過對岸那些可怕的造型蛋糕我這個不過小兒科;但哥你罵一次兩次不夠,非得罵個四次才甘心(或許還不甘心?)。又或者哥你想罵個十次八次也都可以,但至少麻煩用隱晦點的字眼。可偏偏哥你重質又重量,罵得多又用字重還要笑我不敢,你也知道男人最怕被別人講不行,弟縱是千般不願也只能向官老爺一訴苦衷。

最後,我說哥你就甭擔心我這菜鳥帳號退不退出01了,先多留意最近是否有掛號信比較實際唄。
adsl6911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道歉跟退錢就到此為止了,店家再重新做一個蛋糕送來
我不會收,寄來馬上退回去,也不可能再幫他po上網,省的落店家
還有眾人口舌

得饒人處且饒人,今天我在各媒體上大肆播放此事的確對店家商譽有所影響(但我理直),而且當初說要再收個蛋糕的意思就是想讓店家在媒體上有平反的機會。既然道歉、錢跟蛋糕都收到了,順手做個台階給店家下也無不可,畢竟人家年紀還輕生意還是要繼續做。
EhK wrote:
雖然網路有言論自由,不過公然侮辱還是適用的,不是一句"要接受他人批評"就能簡單帶過。
不要將自由無限上綱,那絕對是錯的

事不過三,他一罵再罵還挑釁別人去告他,既然這麼不懂法律讓他在這次事件中學點經驗或許也是好事。
水色豬豬 wrote:
通常會訂蛋糕,代表都是特別或有意義的日子。
如果是我,我收到原先那蛋糕也會氣炸了。

是的,我必須再強調一次這個蛋糕是祝賀我們阿姨60大壽,在這種日子收到這種蛋糕如果還能笑笑就收下那我只能說這控制脾氣的功夫實在也太高。
退一步海闊天空,不過就是一個蛋糕嘛!

William Boo wrote:
看完這篇文章!不經想...(恕刪)


這個蛋糕要價多少? 這還不算造型蛋糕吧
我很好奇...你敢吃嗎!!
遇到這樣的店家真的會很心寒
When I die, bury my face down so the whole world can kiss my ASS!
這系列好精采,有頭有尾有交待
再來個三聯單插曲~真太妙了,給樓主一個讚
EilianChou wrote:
+1我肯定是不敢吃下...(恕刪)

反正一切事過境遷,得饒人處且饒人,風平浪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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