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觀止溫泉會館之兒童墜落意外

哦~~瞭解,如果是這樣那那位副總會講這句話應該是之前就已詢問過保險公司了
但~~當到個副總了,講話技巧真的不是很好喔
另外再請教~~公共區域都會投保公共意外險,這種險還是附掛在門票或消費金額裡嗎?
感覺起來好像不是很合理,畢竟它的保費並不是看門票或消費金額的多少來計算的阿
但~~台灣保險內容本來就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就算是也不足為奇

拍郎 wrote:

從保險的角度來解讀就很清楚

保險費是附帶在門票或消費金額裡的

沒消費的人就等於沒買保險

保險公司當然不會理賠

只是泰安的發言人說話技巧太差了



只要是小朋友幾乎都不受控,但有問題的還是家長
所以大大您要怪就只怪家長就好
拍郎 wrote:

出去玩遇到這種不負責任的家長跟不受控的小孩實在是非常掃興
老婆大人終於看不下去,還原事實真相,後續本人也曾交代,我們已經回到正常生活了。本篇回文雖多,但仔細一看不外乎特定少數人對於本篇發文用意刻意抹煞,不斷強調業者已合情、合法,該死的是父母,其心可疑。
我想,看的人如果是有小朋友的父母親,看完,放在心裡即可,如果有法律的專家或建築的學者來為我們提供專業的看法自是非常歡迎,其他的爭辯的發言,請去其他政治版面吧!
CHIEN8000 wrote:
老婆大人終於看不下去...(恕刪)


其心可疑?







憑什麼斷定你發的文就一定代表泰安觀止的言論

還是今天鄉民跟泰安觀止沒有關係,所以一律不得發言







你要業者跟你三跪九叩才算是滿您的意啊?

問題出在哪還不出來,怎麼當人家父母。
CHIEN8000 wrote:
老婆大人終於看不下去,還原事實真相,後續本人也曾交代,我們已經回到正常生活了。本篇回文雖多,但仔細一看不外乎特定少數人對於本篇發文用意刻意抹煞,不斷強調業者已合情、合法,該死的是父母,其心可疑。

我想,看的人如果是有小朋友的父母親,看完,放在心裡即可,如果有法律的專家或建築的學者來為我們提供專業的看法自是非常歡迎,其他的爭辯的發言,請去其他政治版面吧!


剛剛大概數了一下,
認為責任在樓主(或樓主其心可議)的人至少超過十五個
這樣算少數嗎?~~還是樓主認為和你觀念不同就是刻意抹黑呢?
文也是你們自己發的,內容也是你們自己寫的
這樣也能說別人刻意抹黑你們喔
真不知道你們是受了什麼教育~~
由你們01和Blog兩篇發文的內容來看~~業者和你們就真的只是錢沒橋隴(看護費和精神賠償)阿
候續雖然你們也回文說不會告,也不會求償,只是要讓有小孩的父母知道有這個危險性
但~~你們一開始如果也是這樣想的話~~這件事就不會公諸於社會啦
我們大家也不會在此討論啦
還是你們認為廣大的鄉民就只會盲目的跟著搖旗納喊,全都是是非不分的嗎?

你們這就和強索三成的女大生有啥不一樣
一開始的做法是這樣~~被大家砲轟後就又改變態度
然後再來說我又沒這個意思阿
有網友說的好~~如果一開始你們只是要求業者改善
然後發文要大家一起監督業者改善的情況
那~~應該有99%的人都會挺你們的
但~~你們發文的內容是這樣子嗎?
我相信有眼睛的都看的出來~~

樓主應該要多看01上面的文章

才不會犯了不該犯的錯誤(跟上次某玩具賣場那篇一樣)

要砲轟業者 全文就不用提賠多少錢 因為賠1元跟賠一千萬對您有差

但是對於旁觀者的網友來說 根本就不是重點

整篇文章如果把賠錢的字眼拿掉 任何有關錢都拿掉

重新發過一次

我相信絕對跟 中指蕭一樣一面倒 要業者改善

當扯到錢 就不能阻止網友會往那邊想了

如果錢真的不重要 孩童安全重要 那文章寫不寫賠償 會有差?

remuzlan wrote:
其心可疑?憑什麼斷定...(恕刪)




不知道怎麼才能算是人家的父母呢?
這需要您的鑑定才行;是嗎?

您要怎麼反駁反諷樓主,從前面看到後面;
我都覺得略過不看就算了
您現在指著人家問人家怎麼算是人家父母

請問您
您是法官嗎?您是樓主的父母或子女嗎?
如果不是;您試用什麼立場來指責別人是不是父母?


厚...我竟然認真了>.<
一樣是這幾個,你們不用工作嗎?不用唸書嗎?

freefly wrote:
不知道怎麼才能算是人...(恕刪)


你怎麼可以呼略本文重點然後來質疑我呢

不能只挑自己想看的嘛


CHIEN8000 wrote:
一樣是這幾個,你們不...(恕刪)


您該不會........開始轉移焦點了?
我的小孩是由吃飯的大平台,步下那個樓梯、然後重心不穩撲向那個中空的欄杆
在臉頰上撞出一個直徑2公分的淤青,再由那個空隙墜落撞出一條撕裂傷
看好小孩是爸媽的責任,但我對那個空隙有意見
我也對115公分下要收150的泡湯費,用餐部份因小孩未滿100公分所以不用收費
而發生意外後…業者以因我的小孩並沒收費,而是我們帶進去的人,所以不算是他們的客人
這點很有意見!


不是寫的很清楚了嗎?
沒有放任小孩四處跑!
請業者將欄杆的空隙補上
要求賠償一星期的要護費用…
對方以小孩沒有收費而不是本飯店之客人!
泰安觀止就這樣了事了…
還欄杆改善、賠償咧!根本連電話都不接了!



純路過, 基於01愛嘴砲, 及愛查詢的生態,我也計算了一下
除了上頁有2個昨天12月29日,才註冊的a及t帳號
剛註冊就把發文樓主的底細查得非常清楚
一直強調對方是"免付費的幼兒", 回覆的立場比較難看外
其他的文,算是各有支持

其實業者的處理已經算是不錯了,該慰問補償的都做了
只是強調對方是"免付費的幼兒"這句, 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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