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zcarr wrote:就在2013-02-...(恕刪) 簡單說就是公報私仇啦!要是你真是公平正義之士,請持續檢舉,最好從基隆到墾丁都檢舉一次,那麼大家就會相信你是為社會公義而努力,別用公平正義之舉去包裝你挾怨報復的行為。
entay wrote:簡單說就是公報私仇啦...(恕刪) 商家若真的是惡劣之極,大家敢怒不敢言,此時有人因不爽而提出檢舉,亦是造福人群。反之,人家若是規規矩矩、童叟無欺、誠實繳稅的好店家,樓主造謠生事,那就得接受公評了。
entay wrote:簡單說就是公報私仇啦...(恕刪) 商家若真的是惡劣之極,大家敢怒不敢言,此時有人因不爽而提出檢舉,亦是造福人群。反之,人家若是規規矩矩、童叟無欺、誠實繳稅的好店家,樓主造謠生事,那就得接受公評了。
jeipe89sp wrote:商家若真的是惡劣之極,大家敢怒不敢言,此時有人因不爽而提出檢舉,亦是造福人群。反之,人家若是規規矩矩、童叟無欺、誠實繳稅的好店家,樓主造謠生事,那就得接受公評了。 應該不到這種程度jeipe89sp wrote:商家若真的是惡劣之極, 如是這樣,應該樓主也不會去消費!!jeipe89sp wrote:樓主造謠生事 應該也不至於.環境,佔用應該都有簡單說就是消費不愉快,樓主想要店家受到教訓(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