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e1901 wrote:
【牛賀】上個月底牛賀...(恕刪)
我沒有說要提告呀@@..!!
所以你認為中傷別人的人不需要道歉嗎@@??
我沒有要嚇人的意思~只是提醒言論自由是有歸範的^^
抱歉~說不回文的又一直回@@..真的不回了~雖然我知道你還是會質疑我XD
全國音樂大賽要到了~先去忙了~~~!!
why6985 wrote:
會有人認為~以上100多則留言完全沒有涉嫌攻擊~那我猜想您或許是針對我@@
不管「明指」或「暗諷」都屬犯罪~或許您感受不到~但我應該可以感受到所謂的暗喻
分享一下我所看到的(我沒有指名道姓~您去看看會找到的)
第十三頁:您帶超會掉毛的狗狗去餐廳,我...我不知道該如何說您...
)
,反正差不多意思就是這樣....希望您能懂 
mingwu1 wrote:
看看你上一篇回答他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