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牛肉麵店「難吃」部落客判賠20萬

我覺得最大的爭議
會不會是在標題的下法

有些人在內文寫的沒甚麼問題
但標題卻是以偏概全、要不就是很聳動
現代人瀏覽資訊很容易大標大標的看(例如看報紙) 內文便跳過
即便看了內文 日後去吃的時候
還是可能會受到負面印象而打消念頭

如果當初標題不是那樣下 法庭上她或許還是站得住腳

toy1688 wrote:
朋友咖啡店開在隔壁 ...(恕刪)

大大
可以pm一下告知店家在哪嗎

餐飲業怎麼可能沒有小強
依自己的口味鹹淡說店家的麵"很難吃"
跟依自己的審美觀說女生"醜八怪"
問題是一樣的...
公眾發言還是厚道些好
如果是說"不推薦"我想別人也很難找麻煩吧
這真的很誇張!!
以後還有誰敢在網路上評價美食?
本末倒置
批評時是該有些技巧沒錯啦
不過
有趣的是
如果只吃過一次然後大力稱讚
怎麼都不會有人說只吃過一碗乾麵就說說好吃
venus0932534290 wrote:
剛看到的新聞====...(恕刪)


有的人評論美食就心態可議 之前有個人就同樣的內容連PO三次

一份才六七十塊的東西 可以讓他PO文抱怨三次 真的是心態可議

勸他不必要這樣 PO一次就算了 何必放不開 他就扣人帽子說是商家派來的

是個小鬼就算了 還是個有兩個讀小學小孩的父親!!
我只能說~
這位部落客太不精準
如果要檢舉或爆料這家店有蟑螂
那應該就是要把有蟑螂的照片照下來
而不是照了一堆店內食物的照片,東圈西圈
卻看不到蟑螂~雖然有拍到殺蟲劑
但沒拍到蟑螂,證據力就是大大降低,當然也就站不住腳

如果真如報導所說:
只到店吃了一次,並且只吃了乾麵說難吃,
要擴大解釋到其他的東西也難吃
那就不是太恰當的評論了

不過我相信,很多在一樓的小吃店或是餐廳
或多或少都很容易有蟑螂在店裡出沒
只是店家務必要打掃乾淨,不要讓客人有直覺上的反應覺得店裡有蟑螂
這樣也可以減少有食品發生問題的機率
也減少客人心中的疑慮
可是,如果只是在「個人的部落格」,這種類似日記 更不用像01這種公開論壇的地方,
都會有罪的話,那我在自個家說那個XX法官白目,被經過我家門口的鄰居聽到,豈不是也要判毀謗罪?
那個兩個口在講法的人 真的有上過網嗎?
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
台中市西區存中街157號
大家一起揪團嚐美食囉~

將將的老爸 wrote:
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
台中市西區存中街157號
大家一起揪團嚐美食囉~

這間很好吃阿

話說

昨天看到這新聞

心中非常高興

判得真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