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也採到地雷了
先前預訂集集山嵐四人房房價5400,官網上寫訂金每房1000,匯款後改日期老闆說那叫通融,後來因臨時有事於住房日四天前告知退訂,老闆說按觀光局退訂規定須扣所繳訂金60%,可是老闆所謂的訂金是房價3成,也就是1620,再扣60%等於972,照這算法如果前一天取消的話是不是還要再繳錢給老闆,到底訂金是怎麼認定,老闆也不說清楚,跟他簡訊討論同時,官網上退房規定又改了,本來是扣所繳訂金60%,馬上改成賠償原房價30%,藉此機會告訴大家,要去的遊客務必如期成行,不然不是不能延期就是訂金沒了可能還要罰錢喔!
這次安排三天兩夜,另一晚住清境雲盧,一樣第一次改日期OK,第二次取消行程,訂金全額保留至下次去住再折抵。
民宿設施真的參考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