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文>這輩子不會再去第二次清境的永賀會館

sara0219 wrote:
...(恕刪)你好:謝謝你的po文 我們建照部分都已經在跑行政程序 最終就如你所言的還是會合法化!! 謝謝!!





原來建照的部分還在跑行政程序哦!那也就是說樓主入住的當天應該算是無照營業囉
那跑法院的話也應該就沒有營業損失的問題吧,因為無照是不能營業的



sara0219 wrote:
先生你好:本人是永賀...(恕刪)


光聽到這種回答,我也會告知周圍的朋友不要去了!
現在的服務業是用法律來對付人的哦
不管褒貶我們都該承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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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第一個回覆就是要提告
反正有壞事都是惡質消費者的散播

你們去慢慢等你們的優質消費者吧

sara0219 wrote:
你好:謝謝你的指教!!關於樓主的言論已在處理 並不是解釋 問題是他說的他該如何證實? 圖片造假? 單方面說法我只能尊重 難道我說沒有就沒有嗎? 他說有就一定有? 相信惡質的客人怎有他的理由去做不實言論 那我們就該概括承受? 我發表的言論只是就事實而言!


請問惡質的客人是指樓主嗎??您是指他做了不實言論嗎??

我有點納悶...房子的建照問題都不照法律走
為什麼一有人批評就走法律路線??
法律這東西是想用就用,不想用就當不知道的東西嗎??

有沒有想過 作的是服務業,光是看這幾偏回文的態度跟言詞,
我都感受的出來這家業者的 "服務態度" 讓我不敢領教...一點也不像是服務業,
就像前面有大大提到,服務上的爭議反倒是業者馬上跳出來訴諸法律..
請了律師,打了官司,就算是你們贏了,
誰對誰錯? 誰輸誰贏?
輸了什麼? 真的贏了嗎?? 贏了什麼??

Bin_H wrote:
請了律師,打了官司,就算是你們贏了(恕刪)


打官司...我覺得他們勝算不大耶
因為樓主有所本

店家以為樓主要舉證冰箱內的物品不是他們留的
這真是天大的笑話,難道有人住宿還拍攝進住過程嗎??

我也被告過幾次,
感覺上大家都是聽信律師的話術,以為說官司一定贏,對方一定會被判怎樣
不妨去翻翻判例吧,直接在大樓每一樓貼公告罵對方XXX,你以為會判多重??
永賀會館
趕快記下來
轉告親朋好友

這樣會被告嗎
永賀會館,
確定做的是服務業嗎?

傻眼..
駐記一下~

看看最後是會館那位感覺是老爺的PO文者會出來道歉~還是上電視~~~
公公說:老天拿走你多少,就會還你多少,我說:敢拿走老娘東西,我一腳踢死你
通常都是知道自己失利就會先來法律這招,就像俗辣流氓遇到事情就會說我認識誰誰誰,就像想要以正當做法來掩護不好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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