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t wrote:
之前有成大的學生去吃完後在BBS上PO文說很難吃
內容有髒話還有些有的沒有的比喻(洗腳水去炒菜等等)
想當然爾 被告了
大概是覺得網路上講話不用負責吧...無言
是有說像"噴"(餿水)之類的
不過想當然爾是誇飾法
怎麼可能真的拿噴出來給客人
學生講話有時候就是較誇張~但是自己也可以去判斷是不是真的像噴吧
不過店家也回文說有請人來吃看看~並表示一點都不像噴
然後以這些點告速律師
並貼上相關內容於bbs上
印象中是這樣啦
只覺得~店家對於一些誇飾法過於認真
說真的~
從店家說要告~並且還這麼認真的時候
我就打定主意不再進這間店跟其相關店家
至今也真的沒進去吃過了
要吃到飽還有很多選擇~要好吃合自己口味的選擇也不會少
除非友人強力說非去不可
否則我自己是不會再進去這間
至少以前吃過的記憶~也沒多好吃~
(另外關於店家吃單的事應該就不用再多說了吧)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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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7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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