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卡 wrote:關於網路上購買的七天猶豫期和七天鑑賞期其實都是一樣的...(恕刪) 不是這樣不要混淆他人!!法律規定的是猶豫期至於鑑賞或試用是電視購物或是某些購物網站自行提供的服務不是所有購物網站都是如此購物網站也算是受害者一開始是電視購物打著可試用讓消費者誤以為猶豫期是可試用的意思搞的現在購物網站在賣一堆福利品
前陣子, 不是不少人信誓旦旦手機面板無緣無故就爆裂, 卻被手機廠判為人損但從爆料者的相片來看, 裂痕很明顯就是外力造成的 卻要硬凹成自然爆裂樓主這個case 看起來應該是使用時 不小心去A到或者在嚐試拆背盖時, 不慎留下的吧這麼明顯的外觀問題, 只要樓主不能證明是新機到貨就有, 那就是樓主要負責了最後, 與其花 3600修那個外觀問題, 不如要求infocus針對不良問題提供維修才用2天...我想應該也是直接換新機
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我也因為同樣的地方被要求付了3600的維修費用。但是我覺得這錢我付得起,我曾想過不要修理改成退回來自己使用。但是這隻手機真的不符合我的期待與要求,收訊是一隻手機最最最基本的要求,這個要求達不到,他就只是一隻玩具。所以我沒再多想什麼轉賣,等待更新。毅然決然的付了3600。
是不是 有一個條文說 產品設計不良 可以無條件 退貨呢?在我家 五百公尺內 有基地台但用 M810 家中 卻只有 0~2個的收訊SIM卡 轉去其他手機裝 就都滿格這是不是 設計不良呢?可以 這條文 退費嗎??
奴卡 wrote:關於網路上購買的七天猶豫期和七天鑑賞期其實都是一樣的七天內只要商品沒問題都可以無條件退貨買來後不合用也一樣沒有什麼包裝拆了就不能退這回事網路上有很多文章解釋我就不轉貼了只是怕大家以為拆包裝就不能退所以提醒一下...(恕刪) 差多了會用猶豫期這個名詞就是讓你猶豫要不要拆封使用試用期就是讓你試用,不滿意退電視購物常常說7天試用期是那間公司自己追加給消費者的服務你拆封後又回復到賣家出貨時的狀態才能無條件退不然怎麼有一堆網路賣家會對你說"你有疑問的話可以跟消保會檢舉"因為他們聽完你的敘述後都知道自己站得住腳,不怕你檢舉
dukeway wrote:如果各位魔人開蓋會想...(恕刪) 你不覺得你發完開蓋文後再來發這篇不覺得立場上很站不住腳?真心男子 wrote:官網那間只是代理商,...(恕刪) 總代理康法科技本身跟鴻海有關係(不然工作地點怎一樣在鴻海土城園區)甚至部門電話還可以轉給鴻海其他相關部門康法科技裡面一堆人員還掛著FIH的抬頭甚至手機製造、行銷、軟體也是富士康的人員在操作只是代工合作的話怎連軟體和行銷方面都丟給FIH的人在弄甚至網路意見回報或是google play的下載時機型還會出現FOXCONN或是FIH的字眼出現不是只有ODM這麼簡單而已講白點infocus只是給牌子貼而已骨子裡根本就是鴻海的品牌(只是對外用INFOCUS稱作是美國來的品牌)會這樣澄清八成是避免代工方面受影響吧畢竟也有代工蘋果和小米會這樣講只是不想讓自家母公司的代工產業受影響而已
kenny01199 wrote:那如果換貨後還是同樣...(恕刪) 只能換到滿意為止!!我從沒有退貨過~反而是在實體店家買了一台三星的智慧型手機,當天買回去螢幕觸控就有問題,拿回去要換貨卻被聯強說只能維修,當下就賠3000元把手機給賣了!!
噗~阿不就一隻不到萬元手機,你要它多好?像蘋果、三星還是htc的2萬元起跳手機嗎?3600元會貴嗎?還好吧~我曾經自行換iPad2電池,拆開來後有些必要零件是幾乎必須跟著換例如:邊框架、觸控板除膠重貼、Wifi天線、開機音量排線技術不好就連觸控板排線都不小心弄斷你有沒有拆過這種全貼合手機?我想3600是貴在人工......換框架=將所有零件拆出來在組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