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在台北市某大學被收了30元停車費,就超不爽,因為根本沒看到要收費的牌子,而且騎進去前有押証件,管理員(駐校警)也沒知會說要收停車費,而且是騎出去校門要拿回証件才知道,要被收費,後來就寫信去台北市停管處問,一問之下,那間大學根本就沒停車場的執照,也就是說,根本就不能收停車費,後來停管處還有發文給我和那間大學,並且要求那間大學要退我停車費。後來,那大學也打電話來叫我去領回停車費,我只是想吐一口氣,因為被收錢收的莫名奇妙,後來我住北縣要去北市那間大學,要回那停車費的來回油錢,遠超過30元,索性就不去領了。
所以呢,有關執照的問題,問政府比較準啦,像那種滿天飛塵的停車管,八九不離十,搞不好就是.......
世有無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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