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旁態度惡劣的老闆娘「古早味紅茶冰」

樓主有做生意歡迎告知

希望您如果碰到一堆客人輪流停您店門口幾十分鐘

還可以笑笑的話,您做生意一定成功!


辛苦做生意,不管他是否違了法

只要不誇張的情況下大部份的人都可以接受

我相信老闆娘在那邊生存不是只有幾個月

幾年都可能有了,有問題不會是你現在才上來哭爹喊娘

旁臨的人早已經把她轟走了

停人家店門口照理來說沒畫紅線你愛怎麼停就怎麼停沒關係

但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站在法理上你站的穩

站在自由心證同理心上你站的穩嗎?

在相同的情況下總是有人停在你店門口一樣留個通道

幾十次你憋的住,幾百次你憋的住嗎?

講的義正言詞沒錯,站在法上你沒錯,老闆娘吃虧

在這邊覺得你錯的人就是錯在你沒同理心

即便老闆年態度惡劣,冷下心來想想換做是自己

憋的住? 唉
我也遇過類似狀況~~~會覺得被罵的莫名奇妙
如果他婉轉一點請我們移車位~~~我還會感到不好意思勒
hunk6833 wrote:
今早在吃個早餐,看到...(恕刪)
心眼小的人 世界大不了!!

爭甚麼呢?贏又怎樣輸又如何??

店家攔你 無非是想多賺點錢 畢竟經濟蕭條 多一杯是一杯

你停那裏 無非就是想少走幾步路 順路又可以看著車子 一舉兩得!!

如果你是上01來告知鄉民們 下次想臨停車子時該注意 紅茶冰的前方不可停車的話!! 我謝謝你~
因為沒有人喜歡一下車就被轟!!

其他就免了




插個題外話~不要有事沒事把BMW拉到這臭水坑內....因為不是每個家裡有BMW的都會這麼做!!
這跟你發的文毫無關聯 你要開戰車去擋也沒人會說話 但是請勿把別人辛苦賺來犒賞自己的品牌搞臭
本來以為這棟樓會沉了
沒想到
不就是個小屁孩
停個車就要人家客客氣氣
有本事
等自己買台BMW再來說
我的賓士是我自己買的
昨天才剛去看另一部新車
我的BMW重機也是自己買的
可是至少我停車都不會不開心
因為我的心態跟你不一樣

人生在世
很多小地方是互相尊重
您家裡有BMW
令尊應該也有點成就
把這件事跟他說
看他的想法會不會跟您一樣
成熟一點吧
全部的人都說您不懂情理
您還不知道要想想嗎
樓主取暖不成被炮成這樣....

如果是我的話隔天會照樣停在那去旁邊吃早餐

敢動我的車就正好中套

不敢動就隨他罵...難看的又不是偶~

偶也只是停在那10幾分鐘 他則是要一直在那做生意

說不定我臨走前還會對老闆娘啾瞇一下呢




老實說生氣就輸了
當下要多無辜就裝多無辜
隔天繼續保證老闆娘氣瘋
台灣社會有這麼多是非不分的人
難怪我們公權力無法伸張,社會沒有秩序這麼亂。
Ryas wrote:
但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站在法理上你站的穩

站在自由心證同理心上你站的穩嗎?

樓主法理上當然站的穩
在自由心證同理心上哪一點站不穩!?

如果我開店我希望店門口不准別人停車
我還希望左右也僅限我的客人停車呢!(真的有店家這麼做)
但希望歸希望,可以不遵守法律佔用他人空間嗎?
可以因為同理某人的情況,就合法或接受某人的違法行為嗎?
之前還有長期受家暴的青少年,為了保護母親忍不住殺了他父親
社會於論都很同情他。也能同理他的作為
但這樣就可以允許他弒親嗎?
法院判刑是太沒同理心嗎?
Ryas wrote:
辛苦做生意,不管他是否違了法

只要不誇張的情況下大部份的人都可以接受

只要合法,不管你喜不喜歡,誇不誇張,都應該接受。

只要是非法,不管你喜不喜歡,,誇不誇張,都應該取締。
請問你做過統計民調嗎? 樣本數是多少?
大部份的人都可以接受的結論是怎麼得來的?
還是只是你信口開河自以為是的說法?

甚麼叫做"不誇張"?
誇不誇張是你說了算,還是有甚麼規範可以查閱檢索的?
南投縣政府覺得清境1百多家民宿業者只有4家合法不誇張
還打算讓違法業者就地合法(前天報紙)
行政院說很誇張,打算拆除大部分違建
誇不誇張哪一個才對? 還是要等你裁決才定案?

還有就算真的只有少數人不接受
那這些少數人的權益就該犧牲給違法蠻橫的業者嗎?
Ryas wrote:
我相信老闆娘在那邊生存不是只有幾個月

幾年都可能有了,有問題不會是你現在才上來哭爹喊娘

旁臨的人早已經把她轟走了

你顯然從來沒碰過惡人
還是你比他們更兇或其他原因
那些路霸主人,違規佔地洗車或賣二手車的業者,還有長期占用騎樓道路的餐飲業者哪一個是好惹的?
你怎麼確定鄰近人家不是敢怒不敢言? 你住在那附近,對情況那麼清楚?
Ryas wrote:
在相同的情況下總是有人停在你店門口一樣留個通道

幾十次你憋的住,幾百次你憋的住嗎?

我老家雖不開店
但門前常被人停車真的只留通道
自己的車常常必須停在300公尺外的河邊(住了30幾年這情況絕對超過百次)
覺得不方便但也無可奈何,因為沒畫線
請問就算憋不住,別人還是有停車不受干擾的權利,不是嗎?
Ryas wrote:
講的義正言詞沒錯,站在法上你沒錯,老闆娘吃虧

在這邊覺得你錯的人就是錯在你沒同理心

請問老闆娘吃了甚麼虧?
她們前的道路空間從來不是她的
所以有人停了她不吃虧,別人怕她不敢停的話,她就佔到大便宜才對吧!
我主觀倒覺得這邊覺得樓主錯的人是是非不分,為虎作倀的人呢!
Ryas wrote:
即便老闆年態度惡劣,冷下心來想想換做是自己

憋的住? 唉

請問如果是你憋不住的事情
你是不是不管違法與否都會去做?
這我想到一件我爸以前的往事,也是這樣,店家跑出來說不能停在門口,會妨礙他們做生意,還嗆說,等一下車被刮,不關它們的事...

我爸更絕了,他說聽你在放屁,車不停路邊不然停弄中間喔,要是不能停,歡迎檢舉,請警察來拖,不然
你最好看好我的車,等一下我回來車要是有損傷,都算你的,說完頭也不回就走了...



我是樓主,
我們家也是作生意,
但從來不會用這麼惡劣的態度對停在門口的車主說話。
請紅茶冰老闆娘自愛,
也請大家認清楚整個紅茶冰攤販都已經違法占用道路和騎樓,
憑什麼資格說我擋住門面!

hunk6833 wrote:
我是樓主,我們家也是...(恕刪)


當然沒資格說您不對了
很簡單
有空就去停停
您喜歡就好
最好天天去喔
看你敢不敢
如果今天人家佔車位
您再拿出來講
討論車位
一直說人家的攤子如何如何
你家也作生意
難道完全合法
孩子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你的態度也沒看到有好啊
Woody58 wrote:
台灣社會有這麼多是非...(恕刪)



台灣社會有這麼多是非不分的人
難怪我們公權力無法伸張,社會沒有秩序這麼亂。

樓主法理上當然站的穩
在自由心證同理心上哪一點站不穩!?



如果我開店我希望店門口不准別人停車
我還希望左右也僅限我的客人停車呢!(真的有店家這麼做)
但希望歸希望,可以不遵守法律佔用他人空間嗎?
可以因為同理某人的情況,就合法或接受某人的違法行為嗎?
之前還有長期受家暴的青少年,為了保護母親忍不住殺了他父親
社會於論都很同情他。也能同理他的作為
但這樣就可以允許他弒親嗎?
法院判刑是太沒同理心嗎?

每種事情都有輕重緩急之分~法官自然而然會判斷這些事情能否出於同情將刑判輕
老闆娘難道殺了停車的人嗎 ? 用這比喻是否不恰當 ?


只要合法,不管你喜不喜歡,誇不誇張,都應該接受。

只要是非法,不管你喜不喜歡,,誇不誇張,都應該取締。

那基本上你那麼肯定非法你喜不喜歡 誇不誇張 都應該取締
為了維護世界和平 你是不是應該站出來檢舉所有非法店家 ?
有你這樣子想法的人不多 有你這樣子想法的人很好 你更應該站出來維護 是不?
而不是在這邊反駁我後特別私訊我看你的言論?


請問你做過統計民調嗎? 樣本數是多少?
大部份的人都可以接受的結論是怎麼得來的?
還是只是你信口開河自以為是的說法?


這點你到是抓的好,每個人生活中看的電視多,聽的話也多,資訊網路發達,新世紀的年輕人知道的不一定會比
長輩來的少,如果因為這樣子的說法需要這些佐證,今天我就衝你這些問題給了你一些答案
請問?你會不會動身去證實我說的數據是對還是錯呢 ?
不明白?假如我今天告訴你我有15萬根頭髮 你不信?你有疑問?你要不要來找我親自算算?
所以你問我這些問題又如何呢 ? 我告訴你樣本數是三百萬人 你會去找三百萬人一個一個問證實我是錯的嗎?



甚麼叫做"不誇張"?
誇不誇張是你說了算,還是有甚麼規範可以查閱檢索的?
南投縣政府覺得清境1百多家民宿業者只有4家合法不誇張
還打算讓違法業者就地合法(前天報紙)
行政院說很誇張,打算拆除大部分違建
誇不誇張哪一個才對? 還是要等你裁決才定案?

你太看的起我了,公家機關有公家機關自己的流程自己的做法,他們愛怎麼矛盾是他們的事
如果需要等我裁決才定案,有那麼大權利的話你現在這樣子回我言論基本上你也被我裁決掉了
你也非發表言論少的人,我多少也看過你發問的一些問題與一些評論,大部份也有很多"個人"觀感
&觀念&想法,誇不誇張當然不是我說了算,但是我的"個人"觀感&觀念&想法告訴我那不誇張
但那又如何?這些話都要問什麼規範可以查閱檢索佐證,你逛01逛久了你會有問不完的問題


還有就算真的只有少數人不接受
那這些少數人的權益就該犧牲給違法蠻橫的業者嗎?

你顯然從來沒碰過惡人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碰過惡人 ? 是你說了算,還是有甚麼規範可以查閱檢索的 ?
請問你對我做過生活調查嗎? 樣本數是多少?
顯然從沒碰過惡人的結論是怎麼得來的?
還是只是你信口開河自以為是的說法?


還是你比他們更兇或其他原因
那些路霸主人,違規佔地洗車或賣二手車的業者,還有長期占用騎樓道路的餐飲業者哪一個是好惹的?
你怎麼確定鄰近人家不是敢怒不敢言? 你住在那附近,對情況那麼清楚?

每個人講話多少都有矛盾,你還是算了吧!

我老家雖不開店
但門前常被人停車真的只留通道
自己的車常常必須停在300公尺外的河邊(住了30幾年這情況絕對超過百次)
覺得不方便但也無可奈何,因為沒畫線
請問就算憋不住,別人還是有停車不受干擾的權利,不是嗎?

請問老闆娘吃了甚麼虧?
她們前的道路空間從來不是她的
所以有人停了她不吃虧,別人怕她不敢停的話,她就佔到大便宜才對吧!
我主觀倒覺得這邊覺得樓主錯的人是是非不分,為虎作倀的人呢!

請問如果是你憋不住的事情
你是不是不管違法與否都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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