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旁態度惡劣的老闆娘「古早味紅茶冰」

這個問題不只是單純的法規問題,還是台灣整個生活習慣及認知的問題!
且法規通常應是多數人認同才制定出的!
然而有些法規與生活習慣及認知落差太大,導致現實上法的執行困然,強行徹底執法也形成另類的擾民
更糟的是變成了選擇性執法,造成不公平的灰色空間也讓特權有機會介入,讓這類法規更是被人民不信服!

就這個案子,要讓眾人信服不是夾怨報復而是爭個理,恐怕得周圍的佔用騎樓及道路都依法檢舉!
話說回來,不知是否有大大,都不跟佔用騎樓及道路等公共空間的違規攤販或店家買東西?
做人也不要過於得理不饒人
其次
樓主彷彿也不大站的住腳
因為自身也沒好到哪去
只在這衝來衝去
不如自己也先來檢討檢討

BMW也好像不代表甚麼吧
心臟強點 貸款下去
一部就來了

扯到BMW做什
唉,我原本打出一串串的文字遊戲要在與檢舉達人玩

順便利用了檢舉達人的角度去繼續對應自己打出來的文字遊戲

發現了一件事,覺得不管怎麼講,已從古至今的文字與進步

文字遊戲是停不下來的,唯一停止的方法就是其中一方先不給予回應

也是唯一以"網路上認真就輸了的方式贏了這場無聊的辯論",那就是不在繼續認真

現今社會環境就是如此,如今網路資訊發達,這篇內容也不會只有少數人看見

不能說這篇文章一面倒,但看的出覺得樓主過份苛求的人不計少數,反什麼?看的出來!

人情味在這篇可以感受的出來!


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日 期:99.12.21
網址:
http://www.tycg.gov.tw/ 新聞連絡人:劉裕彬
電話:(03)3320305 府內:6201-6205

縣長吳志揚今天表示,在路邊持建物廣告牌、發傳單或賣花者,絕大多數都是身障或中低收入的「甘苦人」,但為了交通安全和順暢,警方將以勸導為主,但也考慮處罰背後的建商或廣告商。

縣議員李訓求上午在縣政總質詢中指出,在路邊持建物廣告牌、發傳單或賣花民眾,大部分都是殘障人士或生活困頓者,一天辛苦在路牌舉牌只賺到8百元,而警方卻開罰1200元,導致他們生活無以為繼,希望警方網開一面。

吳縣長表示,上述民眾的確都是「甘苦人」,為了生活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在馬路上穿梭,但為了交通的順暢和安全,警方也是不得不執行違規行為的告發,但仍將以勸導為主。不過為了遏阻在路邊持建物廣告牌的危險舉止,可以考慮處罰建商或廣告商。

唉!連吳先生,連警察都懂人情味,這樣是不對的,看到就開罰了才對,管你一天賺多少?檢舉先生你不去當警察實在太浪費了!




哪天我們可以相約地點,我帶你去實行你的正義感,我相信你是那種只要看到錯的就會檢舉拍照的人
社會上的確需要你這樣子較沒人情味的正義使者,不管是乞討者,還是路邊賣花的老人家,你一定都
可以面不改色的直接檢舉或請警察來開單!加油!靠你了!記住,不能因為他們誇不誇張嚴不嚴重就
判斷是否違了法有沒有關係!錯就是錯!要檢舉!



Ryas wrote:
唉,我原本打出一串串...(恕刪)

一件一件來
先回來談紅茶攤女老闆
不管是租還是自有,他有店面
他是那麼可憐的人嗎?

當別人要停車的時候,他大聲阻止
這是他認為門前停車空間是他獨自擁有
別人不能侵占的權利(很多店家都是)
這樣對嗎? 你真的支持這種行為?
堅持行使自己應有權利的少數人就不對?就該配合嗎?


如果這是大多數人的希望,還是習慣法則的話
那就立法合法授予每個店家擁有門前道路空間,那就不會有這些紛爭了。
店家大聲斥責停車車主就變得合理合法了!
真的這是大家的願望嗎?
如果是的話,大家快找各區立法委員推動立法,讓店家好做生意吧!?
大家一起當善良的好人吧!

Ryas wrote:
吳縣長表示,上述民眾的確都是「甘苦人」,為了生活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在馬路上穿梭,但為了交通的順暢和安全,警方也是不得不執行違規行為的告發,但仍將以勸導為主。不過為了遏阻在路邊持建物廣告牌的危險舉止,可以考慮處罰建商或廣告商。

我們來預測一下吳先生這麼處理的結果

因為以勸導為主,所以趕了又來,無法改善
造成交通持續紊亂,舉牌人仍然冒著生命危險,用路人仍然容易出現安全問題
目前無法源處罰建商,即使有法源建商說那是個人行為,他們特別要求持牌人必須在醒目且安全的地方。
所以建商仍然以低廉的代價繼續壓榨那些可憐人冒著生命危險舉牌
(代價要高點才請得到正常人,而且正常人容易被取締,不像弱勢民眾可以打悲情牌)
沒有辦法改善交通紊亂及道路安全,所以用路人和縣府輸了
弱勢民眾仍然在低薪下冒著生命危險舉牌,他們也是輸家。
唯一大獲全勝的是建商
出低薪就可以違法不被取締獲得廣大效果賺得荷包滿滿
這是你要的結果嗎?

同情弱勢,幫助弱勢要有方法
而弱勢也要有自覺
弱勢身分不是免死金牌
不能拿來做違法的事情,還理直氣壯理所當然地認為是自己的權利。
所以紅茶店老闆趕人不准停車就是不對,沒有甚麼不過或但是
要幫他就呼朋引伴照顧他生意,或利用網路幫她宣傳
而不是挺他違法霸占道路。

殘障和弱勢低收入戶目前國家和地方政府都有輔助可以讓他們維持基本生活
也有保護工場,或類似工作站讓他們可以靠手藝謀生
真的要幫助他們,多使用他們生產的手工皂,洗髮精,健康點心及休閒食品(雖然貴一點,但品質真的不錯)
讓他們可以自力更生,有尊嚴安全的生活吧!
我家目前現仍有手工皂近20塊,6小瓶洗碗精,洗髮精,手工吊飾,還沒吃完的愛心麵包。
你也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安全合法的幫助他們。

但一定要透過取締違法把安全交通順暢還給用路人和弱勢民眾
而不是讓他們認為自己是弱勢,所以做違法的事是他們的權利,認為任何人都不該剝奪。
哈哈哈哈,可惜呀,可惜了一位才子。

窩在這虛擬世界講道理,何不考慮做個名嘴

或是踏入政壇招攬有相同理念的人來改變社會?

你的問題我不會在給予你答覆,你有你的觀念我有我的觀念

我與生俱來同情心較多,知道現今政府太爛人民的苦只有人民知道

從我活在這世上懂事以來,我不會停在人家做生意門口自以為30分鐘很短暫

我不會因為路邊賣花發傳單的人違法要檢舉他們,反而面帶微笑甚至

在我能力範圍拿錢買掉他剩下的貨,我起碼當下我對的住自己。

你可以繼續當你的正義檢舉魔人,試著把你的成績發表出來,看看你能改變多少人。

加油。




我繼續秉持著網路上認真人的就輸了,早點看開吧。

你那篇我只看了上面幾行,抱歉啊。

在繼續跟你玩文字遊戲我就太過於認真了,晚安。
媽呀 同情心多就得忍受別人的大聲無理斥喝 這的確是很高尚的情操?
恕小弟打死作不到這種事
所以小弟挺樓主
有些人想打臉樓主不過感覺樓主不是那麼好易與的 一一強勢反駁 (內心 o.s :可惡,怎麼沒有像其他被打臉的人一般惦惦不再說話,之前的經驗法則似乎失靈)
這是小弟看到現在內心的一點想法啦 哈哈。
整篇的重點
我想這句話說的很好
到底是樓主自己形容的"大聲無理斥喝"
還是因為自己沒得到好臉色
而把對方形容成這樣
我想
當事人都會說自己對啦
無所謂
一個人的行為
就算無往不利
也總有吃鱉的一天
不過還好樓主的車不算太好
就算有一天吃鱉也沒有虧很大
還好

hunk6833 wrote:今早在吃個早餐,看到紅茶冰前面剛好一個空

樓主應該是要表達理論上的情況,可是現實面的情形並不是這樣
樓主你有站再生意的人角度替人想嗎??

本來停車就不應該停在人家店面前 這是基本禮貌
雖然樓主一直被打臉
但是依然力戰群雄絲毫不懼
光是這樣就要為樓主鼓鼓掌了

只是家裡有雙b留著載妹吧
這裡的人隨便都年薪幾百萬起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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