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ki001 wrote:
3/30 原標題內"...(恕刪)
對於法律若是不懂
還是別亂出主意
傷害罪構成要件是啥
上網查個法條也不難
這種離譜見解拿來說嘴
實在看不下去!!
另外開板大我能理解你們第一天就受傷
影響後續出遊好心情
但是看你文章的遣詞用語
實在也看不出理想大地的處理方式為何讓你氣憤致此
會讓人有種很難"款待"的感覺
要就明確提出認為合理的請求
比如退住宿費用加5000元醫藥費等
免得讓人覺得怎樣做你都不滿意
要讓對方不斷揣摩瞎猜
另外在醫院那部分我覺得你們就有點讓人摸不著頭緒..
更別說啥出車禍之類的...
從文章看你們夫妻倆都有點歇斯底里
自己壞了心情
也會影響到其他同事
實在不用這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