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去蘭陽博物館要特別特別小心,超心機交叉路口

前陣子開車出去風景區玩,左轉時碰到四燈號的紅綠燈,綠燈亮時很習慣的仍沒開動在等左轉燈亮。後面車也跟著停也沒叭,但是很多外側車直接左轉過去,過一會兒燈號一變結果是右轉綠燈,當場傻眼,唉!我這外地人被騙了。
記得我小時候我爸跟我說過~(電火球時代)
看到五個燈的就表示有左轉燈~要依號誌行駛!!

可是他X的甚麼時候變成四個燈了?
而且我記得以前四個燈的是右轉燈~

現在都亂搞!!!

也不宣導~

我在N年前就在深夜11點多的時候在內壢的省道上~
前後都沒車的狀況下~我還很仔細的停下來~看看沒車才左轉~

結果調杯杯就把我攔下來了XD~

條杯杯:你看到我還左轉唷!
我:哪知道你們這麼OOXX~你們左轉燈又沒亮~前面也沒車啊!


結論:看到調杯杯~千萬不要輕舉妄動!先停再說~
這種設計真的很奇怪 ,
罰這種的感覺不合理 ,
要限制左轉怎麼不亮一個紅燈+向前燈...
分明是故意要賺錢的
allen333 wrote:
這種設計真的很奇怪 ,
罰這種的感覺不合理 ,
要限制左轉怎麼不亮一個紅燈+向前燈...
分明是故意要賺錢的

因為我以前的工作和交通工程有關,
所以關於你的說法我可以做個簡單的說明,
以前許多地方的確是採用你說的方式,
也就是直行箭頭綠燈與紅燈併存的方式在運作,
後來因為此種設置方式與規定不符(2007/08/19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中央主管機關函文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得採行此設置方式,
所以原本採用此設置方式的號誌路口大多改回來了(也就是直行箭頭綠燈與紅燈不會同亮)。
其實我在宜蘭的許多路口都有看過宜蘭警察局設置的標誌警語,
警語的內容大約就是告訴用路人在左轉箭頭燈亮起時才可左轉,
不過並不是每個路口都設有該種標誌。
ncvt wrote:
所以原本採用此設置方式的號誌路口大多改回來了


原來是這樣啊~

還在想說之前也沒這個問題呀

怎麼突然間左轉號誌也變成罰單陷阱

如果有單純的駕駛人 習慣了舊式的號誌一時不察

那不是很冤枉
在路口前一兩百公尺處,不是會有藍底白箭頭,告訴你哪一道直行哪一道左轉,
這時候,你就選好道,也會知道有左轉燈。

datekey wrote:
記得我小時候我爸跟我...(恕刪)


看了datekey大的發文後, 想請教前面那些很懂交通規則的人, 是不是都不能右轉啊? 因為沒右轉燈啊~
這樣的燈號純粹防止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及交通紓解
但不讓的還是不讓
台灣的個人行為在道路設計永遠沒辦法適用於大家共通使用
shyonch wrote:
看了datekey大...(恕刪)

很抱歉,我必須說datekey的發言並不足夠讓人了解那個路口號誌的設置情形,
他只說以前是5個燈、現在變4個燈,
連左轉被警察攔下來時號誌的亮燈情形都沒交待清楚。

至於路口沒有右轉燈,是不是都不能右轉的問題,
圓頭綠燈就代表可以俟機直行、右轉和左轉,
除非那個路口搭配了其他禁制性的標誌,
例如時段性禁止左轉標誌(台北市有不少這樣的路口,平常時段禁止左轉、深夜時段就不禁)。
箭頭綠燈和圓頭綠燈的差別在於箭頭綠燈除了指示通行方向外並有保護車輛通行權利的意味,
而圓頭綠燈是俟機通行的意思,
例如:
你通行的方向亮了左轉箭頭燈,
除了表示你可以左轉外,對向絕對不會亮直行箭頭綠或圓頭綠燈,
也就是保護你左轉的權利;
可是你通行的方向如果亮圓頭綠,
對向就可以也是圓頭綠燈,
圓頭綠只容許你有俟機左轉的權利,
不保證對向沒有來車。

BioKyo wrote:
這樣的燈號純粹防止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及交通紓解
但不讓的還是不讓
台灣的個人行為在道路設計永遠沒辦法適用於大家共通使用

任何法律都只能作為行為的規範,
但無法達到禁止犯罪行為的目的,
法律規定不能殺人放火,
但真要殺人放火法律也禁止不了,
只能事後追究責任。
交通規則也是,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
那交通規則就只剩在發生事故時判定責任歸屬的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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