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的情況是我是直行車,對方從對向車道左轉,當時是綠燈,兩邊都是三顆的紅綠燈
我的時速只有30左右,結果對方突然左轉過來,我也沒注意到,
它的車頭就撞到我車子的左邊前後兩道門,門都凹了,不過對方的車頭只有掉漆,沒有凹.
當下有報案警察來處理,但是後來保險談的時候說因為什麼路權的關係,
保險只付七成,剩下的三成對方也沒有意思要賠,難道我們只能摸摸鼻子認賠嗎?
車禍的現場如下圖

想請問一下,難道真的就是能認衰嗎?
我好好的開車,也都遵守交通規則,結果被人家撞到還要自己付錢修車?
這還有天理嗎?
有什麼辦法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