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小藍就被撞了......
中午要去吃飯,經過停車場,轉頭看一下我的愛車,結果就看到熟悉的車影,
但卻帶著傷痕,天啊,我的車被撞了,
駕駛座車門嚴重變形,還開不了,後車門也擦傷,
幸好我租的是封閉式的純月租停車場,所以兇手有抓到,也到警局備案,
但是因為在私有地上,所以交通隊不受理,無法列為交通事故(不知好還是不好),
看來前車門得換新,後車門試著爭取中,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應該用不到我的全險,
有形的損失還好釐清,但是我想問大家的是,
因為被撞,害我下午請假處理,再加上每天必須花更多時間去上班,
因我住南投,公司在台中,
還有車子發生事故之後,影響後來的折舊價錢,諸如此類,
我有立場去向對方要求賠償嗎,真是很倒楣,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其實最倒楣的是,這個車位我昨天才去租,今天第一次停......無言
果然鬼月還是諸事不宜......
繼續去痛~~~


要是我一定痛死了~
(當時心裡千萬個e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