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生車禍,對方騎著機車跨雙黃線撞到我駕駛座後方乘客區的部份,由於旁邊有路人看到就報案找警方來,因我是順著自己方向走,警員也覺得肇事責任對方是100%。因對方畢竟是有受些擦傷
打電話給對方時是對方男朋友接,詢問下對方狀況是有到醫院擦藥,本想大家各自維修自己的車就好,儘快達成和解,對方自知他們有錯,請我到車廠報價。

目前的問題是和解書部份,一種照我想的各自雙方修理自己的車輛,另一種就是對方賠償我多少元做為維修的費用,對方的車自己修 ~

因自己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想再問問大家還有無要注意的地方,感謝...

車禍和解的問題

文章關鍵字
y2hxp wrote:
昨日發生車禍...(恕刪)


樓主真是好人 還要自己修...

既然對方有誠意 就去估價吧

依樓主現場圖

對方肇事責任100%無誤

對方有受傷可用你的強制險賠
相信我,私下和解問題多,如果只是要對方賠償維修費,如果有保險,請給保險公司解決,你不需要出面也不會打擾原本的生活

NoxWang wrote:
相信我,私下和解問題...(恕刪)


是的~
有保險的話請保險公司處理~
如要私下和解可約派出所見面~
白紙黑字寫清楚~
謝謝大家的回覆

因警方也告知他們只處理刑事部份,私下和解屬於民事部份...
希望我們自己談妥就行

保險的話對方及我都只有強制險...這樣的話也可找保險公司處理嗎?
y2hxp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恕刪)


只有強制險保險公司不會幫忙處理

不過可以諮詢

和解最好到調解會

由其中一方申請

向當時承辦員警提出即可

有第三方公證人

比較不會出差錯
如果要私下和解,那就約個地方請雙方都帶第三者前往,把要和解的事項白紙黑字寫清楚,這樣比較有保障!不過看樣子對方是挺有誠意的
對方受傷,能和解就和解,鑑定你只要有1%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方就可以刑事綁民事提告,很麻煩也可能留下前科,過程中慰問對方,送水果、打電話等等都要留下紀錄。

這是台灣法律畸形的地方,正常開車被騎機車酒駕自己撞上來,還要付刑、民責任。


另外就是希望您能趕快裝行車紀錄器及加保第三責任險,至少400萬/1000萬/40萬,一年只要多3000元左右,也記得宣導周邊開車的的人加保。
stan8880 wrote:
加保第三責任險,至少400萬/1000萬/40萬...(恕刪)

大家都輕忽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
賠的起的話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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