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article/issueid/20130601/artid/35056790/appname/twapple/secid/5
TK大快8點就到了,水果打成這樣,蠍哥蝦哥傻傻分不清楚,看到不就爽翻了!
根本亂寫............
蘋果日報 頭條要文
向tk致敬你辛苦了
他們都是跟年代、蘋果要新聞稿的啦
現場哪有那麼多家的記者,一家亂報其他就跟著亂報了阿
年代最好笑,還直接拍我人跟車的背面結果說我沒到,這哪招?
沒到妳還放上新聞,那位格子襯衫的女記者,我不想給妳採訪,
所以就可以亂寫一通了嗎?哩嘛幫幫忙。
有空的網友麻煩請寄信或打客服至:
蘋果:0809-012-555 news@appledaily.com.tw
年代:0800-573-888 newsservice@eracom.com.tw
幫小弟一個忙,述說事實真相:
本人(職業殺手TK)5/31當日是在網路上約"賞車"的車聚,非"尬車",
我不想我的名字跟這麼沒水準的兩個字連在一起,請不要扭曲新聞真相,
當天我約8點10分就已到現場,現場有很多網友可以作證,
不要只採訪得到蠍哥就來這套,妳們照片影片都拍到我人跟車了還說我沒到,
會不會太好笑,我還特地PO文說等太久我在五花馬先吃飯!
希望他們可以追蹤後續蠍哥是否有要上賽道分勝負,這才是賞車完的重點,OK?
說好的大鵬灣呢?
敬告年代新聞昨晚的女記者,妳的發稿內容已違背所謂的"年代新聞自律規範",
煩請盡速連同妳發稿出去的其他媒體一同更正,謝謝。...(恕刪)
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
「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得於播送之日起,20日內要求更正;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於接到要求後20日內,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廣告中加以更正。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認為節目或廣告無誤時,應附具理由書面答覆請求人。」
同法第31條規定: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團體,致損害其權益時,被評論者,如要求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不得拒絕。」是以,利害關係人如認為報導錯誤或損其權益,可循前述途徑處理,並副知本會,若媒體未依前揭規定即時回應,本會方得依法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