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車靜止狀態機車撞到停在路邊的機車,摔倒後滑行10公尺左右,擦到我的保險桿及葉子版當下有報案,並協助叫救護車,之後在醫院進行筆錄因為看機車騎士受傷不輕,眼角、手、腳都有受傷所以我跟他說,這邊自行處理即可,不需要他賠償今日機車騎士打電話過來,希望我可以跟他簽和解書,放棄對他提出告訴及賠償請求,保障他的權益當下心情有點不太好,我已經釋出善意,自費處理,也不出險(怕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竟然還要我去簽和解書不曉得如果是各位的話,會特地跑去簽嗎?謝謝
您是佛心來的,能有如此的作法.但因為有報案,故警察局是有案子的.站在您的立場上,會覺得對方似乎多此一舉.但若站在對方了立場上來想,案子真正結案,是要有雙方簽名的和解書的.為保障雙方,若路程上不是很遠,簽和解書後,才能真正能結案的.否則任一方(不管是您或對方)如果反悔(因為只是口頭說),是有可能重啟訴訟的官司的.保障您也保障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