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300709 wrote:笑死我了全台灣只有一...(恕刪) 不意外~當看完你這篇後: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59110
這有關公共建設.公共利益的問題本來就不該也不能和私人企業合作.就如同公務員不得兼差一樣的意思.目的為何?就是為了避嫌.為避免引發將來的更多利益問題....如果是交由政府來辦.出現弊案還有得抓.但交由業者呢?一個在台灣的企業賺台灣人民錢的總裁級大老.為啥會說出:嫌貴你可以不要裝?為啥會幾天前說企業要撤出台灣.幾天後又改口要根留台灣?你覺得呢?想必跟政府有著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誼...果然是財團治國的台灣呀...有些人民還搞不太清楚..可悲...
backslash wrote:eTag 還不是一樣,你不儲值只是少打一點折...(恕刪) 重點是...現在所謂使用eTag儲值的通行費折扣優惠,是遠通吸收嗎?還是慷全民之慨,行遠通賺錢之實?!遠通要衝eTag用戶量,就得自己吸收成本拿出實際優惠來。要我先儲值都ok,但希望是錢擺在政府那端,生息金額按照規定用於交通建設或其他弱勢補助。遠通得標的是建制方便的收費繳費系統,然後賺取每筆交易(使用者按里程付的通行費)的手續費吧。若遠通要藉此擴張其電子錢包(事實已證明,之前obu要插的那張遠通的電子錢包,用途跑不出obu,使用者數量大約就是obu用戶量,icash的用戶還更多(同屬接觸式ic晶片電子錢包)),現在改eTag,就想賺預收儲值的龐大現金,我真的無法接受。再來,有關單位的護航的太可恥,obu或eTag使用量不到合約標準,就該罰款,別淪為「紙上開罰」,遠通不痛不癢。交通建設本來就是公共財,我絕對支持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尤其這高速公路已經是民眾「行」的基本權利(難道,你從台北到高雄,自行開車的話,會選擇走省道嗎?),決不可因為一個收費系統的bot,導致影響人民行的自由。電子化收費是時代趨勢,希望遠通自覺,相關主管單位該管就管、該罰就罰。
對我而言 我的ETC帳戶只有要走長途之前才會有錢...加姿健身就是把那些永久會員的錢 轉投資...哀呀~ 轉投資慘賠了, 才倒掉無法提供服務......那些永久VIP會員也不是笨蛋, 當然 他們可以月繳會費 3000元, 但是他們有能力預繳 覺得划算 就OK了...為了區區400元 特別開新賬戶在這裡吵 有什麼意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