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後車追撞,對方在網路上疑似罵人智障,想請問後續處理

如果真的不想和解且自己沒有事故責任,要求對方給予精神賠償金,再把對方FB留言拍照存證,
再多告一條毀謗也可以請求賠償跟道歉!!
能和解對方願意賠
被對方罵兩句===麻煩個幾天就好

氣到不願意和解上法院
大家花錢請律師====官司一打幾個月

如果這口氣吞不下去你又剛好有錢有閒
告吧

如果以上兩條都沒有
氣一氣行了
社會現實

s5834130 wrote:
看來.....你還是...(恕刪)

這是奇摩子的問題
追訴期6個月,先別和解,備妥所有有利自己的證據,等要追訴期到期的前一天去提告!

s5834130 wrote:
看來.....你還是很計較呀?對方言語上的抱怨就隨他去了吧


看起來樓主是被追撞的,就在倒楣了還要承受對方辱罵
你是有沒有問題啊,這樣叫計較???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S阿祥 wrote:
車禍發生後對方還算滿...(恕刪)


是我的話!對方如果很有善意的話!我會算了

不過如果照樓主這種情形

被撞了就很不爽了,撞人的事後沒反省還罵人智障

我會讓他除了賠錢外,再讓他更痛點的!我會告

我想這樣他下次騎車時才會小心點(日行一善嘛!)

S阿祥 wrote:
車禍發生後對方還算滿...(恕刪)


這可以說你的自我意識過剩嗎?

首先你必須證明撞你的跟 FB 上發文的是同一人,當然啦這個也許可以從他自己放的照片跟 FB 名稱判斷。

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只要能證明她說的是你,那你可以告他沒有錯,但他說的是「遇到煞車的智障」,並非「遇到煞車害他撞上去的智障」,他可以說有人緊急煞車害他差點撞上去,並不是指你,你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說的就是你,要告甚麼?浪費律師錢而已。
也不用小題大作...
即便他是真的在罵你,要舉證公然侮辱或是毀謗都有一定困難
畢竟以他這種心態跟騎法,相信因該苦主不會只有你一個人...

我認為進行民事求償就對了.
該休息的該拿的錢一毛不少的討
包含"業務損失"這一類的,只要驗傷單上說你該休息幾天就不用客氣跟對方拿幾天的錢.
如他媽媽所說的沒有錯,大家好來好去.
凡事以和為貴,能不法院見就盡量別法院見
但不代表錢可以少給.據理力爭吧
MIDAP wrote:
2014-05-01 22:18 by MIDAP
頂多就是做到告他傷害罪而已
後面還一堆人說什麼公然侮辱
真是天真的可愛
去告告看吧
我看連筆錄都很難做

沒經驗的人在那邊站著說話不腰疼真是令人傻眼

原來告人的途徑只有去警察局作筆錄再移送阿?訴狀自己寫會不?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起不起訴就在於你提出的證據能不能取信於檢察官罷了.

另外,交通事故提告傷害罪還要舉證對方基於故意之犯意,否則我看警察連筆錄都懶得幫你做,
過失傷害跟傷害傻傻搞不清楚?

在嘴別人沒經驗前卻先自行打臉,厲害厲害!

S阿祥 wrote:
車禍發生後對方還算滿...(恕刪)

事故過程不清楚,是非對錯不評論


但我推他說的:

要慢慢騎就靠邊

內線是給速度快的人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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