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生車禍,有點不知所措...(文長)

其實,要是我也要求回原廠處理,誰知道民間保養廠會不會亂搞
看完文章覺得,他的另一輛車可以不用鳥他!
電瓶沒電是他的問題,為什麼又要你支付!
一顆電瓶也才不過2000多一點點,也不用要花到4000.

更何況你也不是故意要追撞,追撞8-9成都是會接到罰單(未保持安全距離)
任誰也不想收到吧!
任何情況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基本上可請外面的維修廠估價看多少才能修復!
一定是比原廠來的便宜!
她如果一直堅持回原廠,你也可以主張差額妳必須支付!
並保留收據或單據再給保險公司!
(你只負責外面維修廠開的價錢)

找調解吧,無法調解就法院見!
看法院怎麼判!

她如果在打電話給你,就錄音起來吧!
到時想處理,在一起處理!

bpff8 wrote:
2014.12.07...(恕刪)




你保了哪些險? 要不要 PO 內容給大家看下 , 才好提供意見?

還是只有最基本的強制險? 若只有強制險, 那不用寄望保險公司了, 勸你多的 2 萬花一花了事..

我想請問就是 前方車子急煞

就不用負擔幾成的責任嗎?

就算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跟 未保持車距

前方的車子就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現在你要做的是回寄一封存證信函給他
內容大概說你有誠意解決,但對方的要求差距太大,又不提供單據
以致無法達成共識
這樣調解時,可以證明你有誠意處理
對你會比較有利
直接法院見,法官這麽判保險公司就怎麼賠,其他不予理會。
對方看來是覺得自已比較兇比較硬就可以拿錢吧保險公司在幹嘛??
你沒有保第三責任嗎?

車子想回原廠是合理的~~應該不想去外面隨便的保養廠隨便弄吧~~
但樓主確實可以主張恢復原狀的權利~~~

對方看來是覺得自已比較兇比較硬就可以拿錢吧

dennis10 wrote:
網路上也太多無責任的鍵盤手了...一堆回答都怪怪的

今天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想請問各位前輩
1.對於對方把我的電話給陌生人,並且讓陌生人對我說教這樣的事情,我是否可以把陌生人的電話備案?
A:無意義,警方不會受理

2.因為無法和解,車輛無法維修導致車輛驗車過期,這部份的罰單需要我來支付嗎?
A:可能需要

3.婦人右手後來的傷,說是因為車禍造成的,但是先前都沒有告知,現在要我賠醫藥費,這樣我需要去負責嗎?(因為婦人務農,是否可以合理懷疑是在工作中所受的傷)
A:只要醫生有說可能是車禍造成的,你要負責

4.婦人堅持到原廠維修,因為原廠有保固,原廠維修比較貴,這個部份我真的覺得我沒有義務去負責她車輛的保固
A:你的想法怪怪的,主張原廠維修是很基本的要求吧? 很多事故車都會提這樣的要求,難道路邊黑手隨便修?

5.因為婦人後來的強勢態度、語帶威脅並讓友人騷擾我這樣的行為,我覺得我也不需要體貼她為她負擔整理車子4000元的費用了,因為只是口頭承諾沒有白紙黑字,這筆份用我可以不負擔嗎?
A:對方如果舉證,你要負責

6.自2014.12月到現在,如果她的車子一直停在豐田原廠,相信車子也沒電了,這個部份如果要換電瓶增加的費用,我需要支付嗎?
A:可能需要

基本上,如果他當天有去醫院,有出驗傷單
你就會被告過失傷害
看來成立的機會也大(你犯後態度很差...)
保險公司不會幫你
你要自己背前科
如果這你也能吃下去 就準備進法院吧
大概會背一個前科,賠少一些(車子有折舊)

不然我會建議5萬和解算了,撞了別人的車,才賠這一點,很划算了..
如果不打算賠,也不需要申請調解了,一定不會成功


這個才是專業的建議
你應該是100%肇責
對方有受傷會有刑事
才五萬算很便宜
明年記得換一家保險公司!!這種事基本上都是保險公司會處裡的為何還要你自己跟對方談,對方的車-財損會賠(不知你的保額是多少,應該都大於5萬,所以保險公司當然要處裡不然保費繳假的);對方受傷-只要她有單據且能證明是因為車禍受的傷保險都能請,如果她沒辦法證明,你也不須理她.
我個人的經驗:之前發生車禍(我的錯),除了當下陪對方去醫院外其餘的事一切保險公司出面,賠償也由保險完全支付
有點我不明白,照理說有保險的話,保險公司都不要你私下跟對方有任何協商,因為他們也不會承認,為何你的保險公司要你自己跟對方談!!


和解吧,上法院法官也會恫嚇叫你們和解,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況且人沒事,拖越久,對你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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