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iver wrote:
現在社會不就是這樣嗎
不服氣的話 再車子後面跟拍吧
............(恕刪)
<loveriver大>您是指類似下面網頁的跟拍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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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reman.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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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位公僕利用公務時間逛大賣場,被發現的是只有30多分鐘,沒被發現的大概數不清...

暴走浣熊 wrote:
你這說法有不妥!!
法律基本上不給人民自力救濟的權力! (除了"緊急避難" & "正當防衛")
因為一般民眾如果發生緊急事件! 基本上是要先求助公權力的!
而 "緊急避難" & "正當防衛" ,是政府公權力無法及時保護你,法律才會勉強開放給人民自力救濟的機會!!
但要達成 緊急避難 & 正當防衛 的要件是很嚴苛的! 所以還是要公權力協助!
再者,如果一般民眾都以你的觀點出發做事情! 人人都以警察自居.....
那這社會根本不用警察 & 政府了! 建議您去讀讀"行政法"! 會有助於你對國家公權力的了解@@
最後...大大您腦力(智商)絕對沒問題! 您只是觀念跟大夥們有出入而已!
這很正常! 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
...(恕刪)
謝謝暴走浣雄的法律補充,
你提及的『"緊急避難" & "正當防衛" ,是政府公權力無法及時保護你....』
是否就像台中日月生技槍殺命案現場,警察就在旁邊呀...公權力就在旁邊呀....
倘若『人人都以警察自居..』...那是否意謂正職警察的表現尚待加強,因人人自危,無法相信公權力??
這『行政法』的文字論述我是外行,
但我透過自身體驗和媒體的揭露,
讓我對現今台灣「國家公權力」的執法品質也是有一定的體會和瞭解,
最後...浣熊大您腦力(智商)也絕對沒問題! 您只是觀念'立場跟我不一樣而已!正常....正常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