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個人覺得罰錢沒啥用 有錢人真的不怕
抓去關我覺得太浪費糧食 還要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去養那些垃圾

個人覺得 只要酒駕 管他酒測值多少 就是鞭刑

亂世用重典!

不會拍照片 wrote:
有錢不怕罰拉...酒...(恕刪)


我的方式讓有錢人一夕變乞丐,連搞財產轉移的機會都沒有,直接當天全部凍結賠償 ,與充公

然後再抓去關至少一年以上

那個有錢人不怕的可以跟我說一下

我的方式要是能立法通過

保證沒人敢再酒駕
想想以前美國犯罪坐電椅現場直播,更早中國跟外國都一樣,吊人死刑,砍頭也是現場LIVE~

跟開演唱會沒兩樣

超級適合台灣的阿,反正巨蛋平常也沒事情,職棒也沒人要看,兼差開死刑演唱會好了


gentless921 wrote:
個人覺得罰錢沒啥用 ...(恕刪)
乾~~~~

俺是蔣介石

所以俺主張通通槍斃也

不是主張俺要強制通通槍斃

碼力哥B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0.25六萬
每多0.01就多一千
沒錢就就抓去關
不止有關而已
還需要到勞動所強制工作
自費間預住宿費還有餐飲費以及罰款

累犯未達0.55
累犯次數就是坐牢的月份
也是一樣要到工作所工作賺監獄住宿費跟餐飲費管理費等
不得與未繳罰款強制工作期合併計算

達0.55一律一年有期徒刑
也採累犯制
與0.25的相同
要到工作所工作賺監獄住宿費跟餐飲費管理費等
不得與未繳罰款強制工作期合併計算

有錢人特別條款
一定的財產有一定的倍數
以一千萬為一倍
有五千萬罰款就*5

肇事
使人重殤 以預謀殺人未遂 且加重1/2期刑期
死亡 以預謀殺人 且加重1/2期刑期
要到工作所工作賺監獄住宿費跟餐飲費管理費等
不得與未繳罰款強制工作期合併計算

當罰則重時會有很多人肇事逃逸
當查證推斷有飲酒
一律判定0.55以上
罰多重才會有效?不知道。 目前看到的是民怨沸騰,但是反觀高市警局的作為

你想這些爛人會怕嗎? 這些政客都裝死中,你想會罰多重? 算了吧!

大家多燒香多禱告,希望下一個躺下的不是自己.家人.或是親友。 


有反酒駕的遊行算我一份。
說真的~~抓到酒駕~~先關5年以上10年以下,如果肇事~~20年以上到死刑~~應該會好很多~~要不要酒駕是可以自己選擇的,如果還要怨被抓,那判重刑是剛好而已~~對人渣不需留情
如果酒駕要坐牢的話
那全台灣各鄉鎮市區都要廣蓋監獄了
不然容納不了那麼多"受刑人"
這樣會不會造成全台灣有"案底"的人超過兩成??
說不定很多父母被關
小孩子會流浪街頭
我覺得不如全國下禁酒令與禁菸令
全國都不准許販賣菸酒
將菸與酒列為違禁品
這樣不是更好
永絕後患,一勞永逸
只要有人還會 倖存 不會這麼倒楣 輪到我 的心理 在重也沒用 = =

hero168168 wrote:
我的方式讓有錢人一夕...(恕刪)


你的方式根本沒人權= =

雖然酒駕事不對的..但事情也要往可能的方式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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