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弟來解釋 內車道定義..就是超車優先!

fongg wrote:
飆車道、尬車道又如何...(恕刪)


你根本不懂

超車道,不是超速道,更不是飆車道、更不是尬車道
這樣你有懂一點嗎?

抓超速,是警察的責任,沒錯。

不超速飆車、危險駕車,是「駕駛人」的責任。
這你懂了嗎?

用私刑?
可見你一點法治的觀念、常識都沒有

看懂了再來跟我討論吧!


sung.an wrote:
開版大請問如果在內側...(恕刪)



這個話題可以吵這麼久,真是好笑.
總是有人堅持"我以最高時速行駛......."
我就請問一下了,你憑什麼斷定你是所謂的最高速限????
你當時的車速有經過可靠公正機構認可嗎?
假設最高速限是100公里,有沒有可能你是99公里?而我是99.5公里?
那請問,我為什麼不可以超你的車?你憑什麼不讓我超車?
請大家搞清楚一點,大家都是用路人,而不是執法者.
超速是給執法者去取締,不是每個用路人球員兼裁判.
用路人該做的是以規範來約束自己.
請大家用腦嘛!
因該超車完後走中線!討厭龜速車!

CCL wrote:
那不叫私刑, 是技術...(恕刪)


有技術的人 不會在意自己被擋道~~

看後照鏡行車道是否有來車

轉動方向盤 打方向燈

退回行車道 再行超越

很難嗎??

超不超速的確由國道警察判定

但是達不達到最高速限

也是由國道警察來判定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錶速最準

又要如何舉證自己並無超速

或者對方未達最高速限呢??

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

轉動方向盤退回行車到超越前車

應該不是難事才對

如果前面有車都無法超越

就說是技術阻擋

那還能說啥

重考駕照好了

畢竟連方向盤都不會控制的人

有什麼道理能有駕照呢



miller-tai wrote:
這個話題可以吵這麼久...(恕刪)

你又如何判定對方未達最高速行駛??

以你的錶速判定嗎??

你的錶速是國際公認有校正過的嗎??

你確定你依最高速行駛不會被拍照嗎??

如果以上你都無法確定你的合理性

又要如何證明你所說的才是對的

無線迴圈就是自己可以別人不准


super01tw wrote:
一句話 你的最高時速...(恕刪)

最高時速有寬限值
那就跑115不就好了
就算惡差有5KM
那115-5=110(剛好在速限頂)
115+5=120(法律寬限值)
龜車們永遠不知道被擋在後面的感覺,
因為他前面永遠是淨空的!!
法規限速乾脆訂的200KM/H不就好了,
內線車道把它變成是後車撞前車,前車要負全責!!
這樣沒本事走內線的就連想都不敢想開進去了。
台灣的高速公路根本只能稱是快速道路而已,
遇到測速更誇張,整個降到6X~7XKM/H。
請提高高速公路的實際功能吧~

job237 wrote:
實在無法理解,已是最...(恕刪)


這點小弟我有私下詢問過高速公路警察
他說:[你說你以最高速限行駛,但是你確定你的表準嗎?後面那台車也許說我的時速表也是在最高速限,那麼這就是一個引發爭議的地方,畢竟你也沒有精準具公信力的測速器可以證明他超速,內側道還是拿來純超車用,對自己,對其它用路人都好。」

小弟我都習慣超完車後打方向燈回到中線,所以很少遇到後方車輛高速逼近的情況。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車子其實是快樂錶
所以龜車不會承認自己是龜車
只能呼籲當周圍的車子都紛紛超過自己時請承認自己是龜車(快樂錶請無視)

eadison.liu wrote:
要讓~~要讓~~因為...(恕刪)

那己經超速違規了哦!
要超車的話,速限還是要在最高速限以內吧!
依法不能因為要超就可以超速吧!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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