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山隧道內你的前車時速不到六十,閃燈後還故意降低車速(他的前方沒車喔),那你要怎麼辦?

雖然我還沒機會去看不過雪燧應該至少也有2線道吧
雖然法律沒規定,但只要按照慢速靠外快速靠內的龜兔車共存鐵律
在進隧道前,規定的上下速限內,想悠哉開慢的人應自覺的走外線,想快點通過的人不走內線就不要怪人家慢
只要龜兔車都照這條講的很清楚的共存鐵律,雖然無法100%但相信會滿足90%以上有各自不同需求的人
我很少看到龜車在外線側被兔車閃燈的(大兔卡車除外)
我自己在外側是不會壓龜車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再講一個例子好了
現在很多道路都已在路口劃設機車停等區,這麼好的機慢車停等分離政策令我覺得有用心
所以即使在許多仍未劃設機車停等區的道路,我若是等紅燈的第一輛車仍會在停等線前留一段距離讓機車停在最前面不須難受的被擠在車子旁邊
靜止的法律永遠有不足的一面,若能讓事情變的更好,動態的人為何不去做

**謝謝提醒我的確沒注意到此次例子樓主是在外線
這個樓大這次的確該打屁股
不過看到別人犯錯所以自己也要錯的煞車龜也很不該
還有人說這是提醒回去令人汗顏





年輕人,開車時火氣不要這麼大,那條隧道只是你前往目的地的 [過程] 而已,跟著他慢幾分鐘不會有什麼損失的。

進隧道的車子都希望前面的車車要守規矩不要當路隊長,不過變換車道也會被後面的車車罵的,因為你變換車道所造成的危險遠高於時速五十的車輛,這樣將危害到後車的安全。


各位車主何不換個角度想想,前車被後車閃大燈而放慢車速,有幾個可能:

一、他覺得你在提醒他別開太快了,所以鬆油門,畢竟每部車的碼表誤差都不同。

二、或是以為被莫名照相了,不敢再開快,因為突來的強光會造成錯覺。

三、也有可能前車駕駛身體不適。

四、後車以遠燈侵犯到前車,交通規則有規定遠光燈的使用時機。


開車禮讓為重,心平氣和才能平安到家,即使出了隧道,也沒必要超到前面去虌他,你的目標不是製造對立與糾紛,朝著自己原來目的地繼續前進,不用為這點小事動氣。

或許以上幾個可能都成立,那樓主不就白發脾氣了嗎?

別誤解,沒有數落的意思,只是希望大家放寬心胸,快慢控制在你我腳上,開車是愉快的事,放輕鬆。

af1206 wrote:
行駛雪山隧道的朋友,請維持規定速限及車距,畢竟路是大家的,(正常的情況下)降低行車速度勢必影響整體車流,過與不及都不好!!這也是一種公德心的表現

終於看到關鍵字, 討論交通問題就會看到沒違規就沒錯,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那公德心是否比沒違規更重要
hankd50 wrote:
雖然和樓主講的情況不是一樣,
但是想講的一樣, 如果不是惡意地開著大燈,
閃一下又不會怎樣, 不加速就算了, 何必要減速???
~AN~ wrote:
先不論違規或開快開慢的部分.被閃燈後還故意踩煞車減速.這種行為最要不得.

對後車來說.無疑是一種挑釁的行為(有時閃燈也是).
真的很危險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慢個5 x N 的時間乍聽之下的確是可觀

但事""發生事故""可不就是5 x N的時間可以解決的

時速60既然是限速內的速度, 一般老百姓遵守沒犯法

你急啥?

10次車禍九次快



這讓我想到...

當我走在一高的時候時速從未超過110(通常是錶速105左右),可是卻可以超掉一台又一台的車,從上交流道到下交流道有80%都是如此,奇怪了,我也沒超速阿,為什麼卻可以一直超車?

當我走在二高的時候時速從未超過120(通常是錶速110左右),可是情形卻幾乎跟走一高一樣,為什麼?

在高速公路上時常會遇到有的車開在最內線,當我的速度比他快(也是沒超速),而他右側車道又沒有車的時候,我都會閃大燈希望他讓一下路,但奇怪的是對方幾乎都不會讓,還是老神在在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從他的右邊超車。

我覺得樓主的作法很不妥(雙白線超車),但我的作法也不好,因為我會選擇用遠光燈照死他。

P.S我超車都是很守規矩的會打方向燈+保留安全距離
哀~這些話題多說無益...

遇上那些人&車就閃遠一點吧

也不知道慢慢開是不是在講電話,看DVD,看風景,四處亂看....

基本上就是沒再看路

小心別被他們無意識的動作嚇到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Daniel1005 wrote:
當我走在一高的時候時速從未超過110(通常是錶速105左右),可是卻可以超掉一台又一台的車,從上交流道到下交流道有80%都是如此,奇怪了,我也沒超速阿,為什麼卻可以一直超車?

當我走在二高的時候時速從未超過120(通常是錶速110左右),可是情形卻幾乎跟走一高一樣,為什麼?恕刪)


我也強烈的有這種感覺~真的非常強烈!
每天開車基隆台北來回,就是沒超速(表速100)也是一台一台的超過!!

最氣的是80走超車道還跟發財車並行的車,
最常用的方法是
閃一下提醒(過10秒)......,閃二下示意(過10秒).......,長開遠燈
但通常還是沒用!不理就是不理!

最窩心的事我以100接近快車道的車,會自動禮讓,退入慢車道!

所以之後我都效法禮讓的車!!因為我不想當沒水準的人!!


雪燧的事,我只能說~大家行行好~有點公德心罷!
這種人就是自私 以為自己不超速別人就拿他沒輒 閃他大燈還會故意易放慢
常常在高速公路被這種人氣到半死 明明前面就沒車 占著內側車道不快一點
偏偏中外線有大貨車 結果就像國慶分列式 大家齊步走

如果不敢催油門 那就坐車嘛 既然是"高速"公路應該禁止"不懂禮讓"的慢車上路~~

這樣會太偏激嗎~~
We were moving mountains long before we knew we could.
如果是我,我會跟在後面慢慢開
時速5x,也不算太慢啦
多聽一下音樂就得了

基本上,遇到時速50以下的慢車,我才會有超車的衝動


看了後面幾頁討論

很多人都認為反正前面開的太慢我就可以想閃燈就閃燈

印象中高速公路規定最低線速是60,不管哪一條(佔據內線除外)

管他時速多少,管他在哪個車道,因為每個都會說開的慢沒有一點公德心,縱使對方沒有違法

難怪高速公路上垃圾很多,就像什麼叫保持安全距離,想超就超了還什麼安全距離

開一趟高速公路下來也是會一肚子火,原來老子的安全距離是給這些垃圾超車的

想開多快就開多快,你有你開快車的權力,別人應該也有開慢車的權力(合法內)

現行法律就是這樣規定,要不然就提出來修法.

這字串也真的表現出台灣人的開車習慣,開個車也在爭

爭車道,爭車速



爛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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