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 Chen wrote:
你還是沒有解釋在被警察拍照或攔車之前,是怎麼確認自己已經用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的?一直跳針無視,是逃避自己的邏輯瑕疵嗎?
不好意思借問一下:
請問你是怎麼確認自己已經用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超車?
AL168 wrote:
你爸我是專門超速違規走內車道的啦
你是沒看前面的文章喔
後面的車從來沒有人跟得上我啦
但我不會那麼不要臉的
叫可能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讓道
叫可能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讓道
叫可能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讓道
叫可能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讓道
未達最高速限是違規
未達最高速限是違規
未達最高速限是違規
未達最高速限是違規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哪條法規有這樣寫?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