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ayamah wrote:請仔細研讀第八條第三...(恕刪) 高公局最新回覆(這是網友ryan4825向高公局函詢的結果146樓及165樓)高公局最新回覆全文可自行連結過去看(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但有例外,說明於第二點)「超車」行駛,(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四、 有關「後方車輛以閃燈示意讓車」乙情,若前方車輛時速於依法前提下,是不需讓離。你可以不相信我貼的文,你也可以拒絕承認你的錯誤觀念,建議您可以直接詢問高公局,你是否錯了,屆時也歡迎您提出正確回覆與做法,我一定知錯能改,不會硬凹,或是拒絕承認我的觀念錯誤,最後,希望大家多多傳播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以正視聽,謝謝
怎麼拿法條打自己的嘴巴呢?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既然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就算有後車在, 如何構成堵塞. -> 高公局也是這樣的說明你依超過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這是違法不被允許的. 而且人家合法行駛於內車道, 如果你覺得這樣是違法的, 那他不讓開, 你卻還是跟在後面, 那你應該也會恨死你自己吧. 因為你一直跟在人家的屁屁後面. 也算是佔據內車道吧.重點來了, 也很簡單的一句話, 因為很多人還是不懂, 只好一直重申."依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
有好的行車觀念,駕駛道德,能互相禮讓, 開快開慢都不成問題.不過就是有人沒事找事魯小小.有人提倡鼓勵超速嗎 ? 有人建議不要保持安全車距嗎 ?重點不過是 超車完成切回原車道, 勿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行駛.又說別人開快車又是超速又是逼車, 好像別人都十惡不赦,罪該萬死.
metta-sati wrote:你也不要亂好嗎我有參與他們的議題嗎? 奇怪耶你你這反應就像大家在算數學問題 忽然跑進來大喊大便要把馬桶坐墊放下來不然會掉進馬桶討論超車道與最高速限行駛時提到危險駕駛等等違法違規你確定你沒有發錯樓?
大豬小豬肉一盤 wrote:請問一下最高速線行駛...(恕刪) 當你是後車如果你覺得他未達最高速限占用內車道請去舉發如果你覺得他已達最高速限使用內車道問題不存在"依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這個很簡單的道理, 有那麼難懂?
AL168 wrote: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既然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就算有後車在 請問你遇上那輛開140 追不上國光號的車, 這時是你超速還是他超速 ??車速表有誤差, 速限有寬限值, 開車就有快有慢, 時速表指在相同數值110, 就是會有一車快一車慢, 人家一定要來跟著慢車嗎 ?還是要自我感覺良好, 自以為是, 自己的錶絕對準, 別人一定是超速. 奇怪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