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sam0936 wrote:
請勿曲解,顧左右而言...(恕刪)


大大您真悲哀
不懂路權在這邊跟人吵?立場站不住啦~
takayamah wrote:
請仔細研讀第八條第三...(恕刪)

高公局最新回覆(這是網友ryan4825向高公局函詢的結果146樓及165樓)
高公局最新回覆

全文可自行連結過去看

(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但有例外,說明於第二點)「超車」行駛,

(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有關「後方車輛以閃燈示意讓車」乙情,若前方車輛時速於依法前提下,是不需讓離。

你可以不相信我貼的文,
你也可以拒絕承認你的錯誤觀念,
建議您可以直接詢問高公局,你是否錯了,
屆時也歡迎您提出正確回覆與做法,
我一定知錯能改,不會硬凹,或是拒絕承認我的觀念錯誤,
最後,
希望大家多多傳播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以正視聽,謝謝
怎麼拿法條打自己的嘴巴呢?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既然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就算有後車在, 如何構成堵塞. -> 高公局也是這樣的說明

你依超過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這是違法不被允許的. 而且人家合法行駛於內車道, 如果你覺得這樣是違法的, 那他不讓開, 你卻還是跟在後面, 那你應該也會恨死你自己吧. 因為你一直跟在人家的屁屁後面. 也算是佔據內車道吧.


重點來了, 也很簡單的一句話, 因為很多人還是不懂, 只好一直重申.
"依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

有好的行車觀念,駕駛道德,能互相禮讓, 開快開慢都不成問題.
不過就是有人沒事找事魯小小.

有人提倡鼓勵超速嗎 ? 有人建議不要保持安全車距嗎 ?

重點不過是 超車完成切回原車道, 勿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行駛.

又說別人開快車又是超速又是逼車, 好像別人都十惡不赦,罪該萬死.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請問可以互相龜一下嗎...(恕刪)


由警察 法律 跟 [開車本人的自己] 去認定~~

所以自己
要嚴守 不違規 + 保持安全距離 的規則~~

metta-sati wrote:
你也不要亂好嗎

我有參與他們的議題嗎?

奇怪耶你

你這反應就像大家在算數學問題 忽然跑進來大喊大便要把馬桶坐墊放下來不然會掉進馬桶

討論超車道與最高速限行駛時提到危險駕駛等等違法違規

你確定你沒有發錯樓?

大豬小豬肉一盤 wrote:
請問一下最高速線行駛...(恕刪)



當你是後車

如果你覺得他未達最高速限占用內車道
請去舉發

如果你覺得他已達最高速限使用內車道
問題不存在


"依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
這個很簡單的道理, 有那麼難懂?

AL168 wrote:
當你是後車如果你覺得...(恕刪)


超車道=/=快車道很難懂嗎???

hrcwilliam wrote:
奇怪耶你你這反應就像...(恕刪)


有規定一定要 參與法條的討論??

要超車可以阿~~ 但也不能 [不保持安全距離]




AL168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既然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就算有後車在


請問你遇上那輛開140 追不上國光號的車, 這時是你超速還是他超速 ??
車速表有誤差, 速限有寬限值, 開車就有快有慢, 時速表指在相同數值110, 就是會有一車快一車慢, 人家一定要來跟著慢車嗎 ?
還是要自我感覺良好, 自以為是, 自己的錶絕對準, 別人一定是超速. 奇怪耶!你!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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