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討論及意見,在此已獲得足夠經驗了,感謝!


chun777 wrote:
看來....不構成肇...(恕刪)


判決很少有100%單方的肇事責任!!不管是後車99%前車1%....
逃走就算肇逃!!

前車急煞到車子停止~~~肇事責任就歸前車了!!!
愛上多普達 wrote:
我想先聲明一下,這件事我知道我女友算是追撞,就這動作來說是有疏失的,且若是雙方站出來談,我方也不見得有什麼贏面,更別想叫白B賠償的事了,讓我對這件事比較有意見的是白B車主當下的反應,先不論誰對誰錯,在擦撞的情況下且有人倒地,不需要下車或開車窗問一下嗎?是因為上班趕時間還是因為在警局門口??反觀旁邊路人及騎士都好心主動提出幫忙並都主動抄車牌...


簡單說,民事上你們要賠全部(保險桿一隻+你女朋友修車錢+你女朋友看醫生錢),而對方會被國家追訴刑事上責任,也就是雙輸。不過在刑度輕重的衡量上很重要一點,法官會看行為人有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而定,這點是你們最大的武器。
當兵時有志願役開車撞到民人,對方騎機車突然從對向車道逆向切進來,剎車後還是有撞上,對方沒怎樣,志願役嚇到就開車逃走了。
志願役公訴罪判刑緩刑中,對方求償40萬,大家都知道一開始是騎士錯,不知道酒駕還吃藥衝到逆向來,但是那志願役逃跑就是肇事逃逸,事後焦點都到志願役身上(肇逃比較大條)。
有碰撞算肇事逃逸

但 後車追撞前車 肇責通常較大

且正常來說同樣右轉的車去撞到他右後方機會大很多

怎麼會去撞左後方?能撞到左後方表示機車可能騎的蠻靠汽車道的
(速度過快機率蠻高,離心力造成他偏離機車道)

建議...自己貼牛屎唄...

以後騎車專心點當一次教訓~
I'm major.

忠貞546 wrote:
樓主怎麼證明BMW是無故停車呢? 我是說妳要證明,不是說說了算~! 你撞到它的屁屁是你沒保持安全距離,你又因為緊張而有加速的動作,代表你年紀似乎不大,駕駛經驗不足~~~

BMW沒叫你陪~很不錯了~! 這樣想樓主有沒有寬心一點,下次要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你就不要遇到急煞的,看是汽車的剎車好還是你的破速克達剎車好

沒騎過車?還是你都是開車急剎考驗後面速克達的剎車性能?那希望你下次後方出現的是時速破百的砂石車囉
^.<!!

Snoppy911 wrote:
難道我倆認知不一樣 0.0
學說見解一面倒採客觀處罰要件
行為人主觀上不管知不知悉
有致人死傷情況出現就可


客觀處罰條件只有林鈺雄師採吧,還有哪位學者採可以告知嗎?

再講白一點,這個說法只有林師跟他老婆在用,而他老婆是士院官長,所以士院也有不少法官用這套,但高院的立場很明白,就是不吃這套。
在這邊要再次感謝各位大大寶貴的回言,為了不再讓各方不同意見繼續爭吵下去,也不希望有些大大扭曲、誤會我po文的用意,我想該討論串到此結束了吧!經過大家寶貴的討論後,希望大家在用路上能夠不爭快,小心別人也小心自己,感謝各位了,晚安!

lucifial wrote:
就算是你女友的錯,

對方肇事逃逸就是要吃刑責,
(恕刪)


是乙方的錯
甲方何來"肇事"之責? 甲方應該是被害人啊

樓主講話反反覆覆
對自己女友的說詞都不太一樣"我女友一時緊張除了緊急煞車又急摧"
立場就不定了, 而可以推斷, 您女友本來可以將車煞住避免撞車, 但自己又摧了油門, 所以是
VINO撞BMW
再者, 警察當下有問要不要備案, 結果您女友有嗎? 如果沒有, 就沒有現場圖可畫了
還有, 您女友如何舉證BMW是"無故"急煞車?
雖然肇事逃逸是公訴罪, 但也要符合肇事之要件

除非您女友確認她沒有任何過失
再回頭看看現場有沒有錄影帶可調閱
否則
下次騎車小心一點
也算是給自己一個騎車的教訓
lancesan wrote:
客觀處罰條件只有林鈺...(恕刪)

汗顏不清楚有哪幾位學者
就印象中師長所授知識告知如此
此問題可能要詳問師長才有答案
所謂安全距離,就是前車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停車,後車都必須保持適當距離,確保不致追撞,所以後車撞前車沒有聽過前車需要承當任何責任,除非他是從其他車道切入造成未能保持安全距離。

樓主已經PO表明是不小心才造成追撞,而白色車主在當時絕對是無辜的受害者,沒有任何車禍責任。且車主只需三天內至警局報案,詳敘那日有一對青少年無緣無故追撞,意圖製造假車禍,或是.......基於自身安全,所以逃離。

樓主最好是趕快刪文,如果車主看到PO文尋來,索賠價格可能可以買幾台新的機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