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wang111 wrote:
所以啦, 我內線開1...(恕刪)

....開車上路當然要相信自己車的表

說得好!

我相信我自己的錶,那你怎麼就不會“是未達最高速限在佔用,而並非最高速限行駛”?!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這是高公局99年說的,還說96年的無效99年的才有效,現在又忘了嗎?...(恕刪)


現在已經有最新的囉

拒絕相信這是高公局回覆的正確作法,也請自行向高公局查詢

高公局歡迎你的查詢
sam0936 wrote:
請去問高公局,高公局...(恕刪)

拒絕相信的是你啊!
他說不要長時間行駛,你完全不敢引用到你的8大結論耶!不引用是沒看到還是不相信?

你還說高公局造成大家誤解耶!你這麼說,我要不要相信啊?

原則跟例外是高公局說的?
那原則跟例外誰才是主要的法令規定?原則跟例外哪一個比較優先比較重要?這你不懂喔?需要別人去另開主題討論讓你了解喔?
你根本不想了解啊,這麼簡單你都說成這樣,另開主題只是你調虎離山,好達到你自言自語的快樂啊!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你還說高公局造成大家誤解耶!你這麼說,我要不要相信啊?...(恕刪)


你這是斷章取義,違反版規,
但的確很多無知的用路人是受到以訛傳訛的誤導,
正確的方法都在第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51733

拒絕相信這是高公局回覆的內車道行駛正確方法,也請自行向高公局查詢

懂了嗎?
現在是開內線就等於吃到無敵了是嗎??

駕駛技術不好就多練練

超車遠遠的就可以自己變換車道超車了

我就不信你沒在省道從外側超過車

怎麼到了國道就不一樣了

開車也是一種修養

馬路上天兵駕駛一堆

難不成每次上路都氣到吐血

左手一撥一下,方向盤轉一下,腳踩一下

很難嗎?
sam0936 wrote:
你斷章取義,違反版規...(恕刪)

斷章取義?

原文請看第5大結論

那種宣導路牌,比你po的那些回覆說明文更多人會看到,你居然說高公局在造成誤解?他們那些宣導都會造成誤解了,那那些回覆文能相信多少?還是你指出來文中哪些我可以相信?


99年6月15日回覆文中~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你碰都不敢碰,誰才不相信?還是你在選擇哪些是你才要相信???那我要怎麼選擇我該相信的???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開車上路當然要相信自己車的表

說得好!

我相信我自己的錶,那你怎麼就不會“是未達最高速限在佔用,而並非最高速限行駛”?!

管妹...是誰啊? ...(恕刪)

有懷疑就叫你去檢舉阿, 110是不或打嗎?
remo2919 wrote:
斷章取義?原文請看第...(恕刪)


拒絕相信這是高公局回覆的內車道行駛正確方法,也請自行向高公局查詢,

你需要講幾次才懂,

不懂就去問高公局,很白話了吧
總機:(02)2909-6141 免付費專線:1968 地址: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電話地址都敢給你了,你不敢自行查詢嗎?

不要害怕得到正確資訊,
萬一錯了就錯了,這也沒什麼好害怕的,
知恥近乎勇,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勇敢一點,加油
sam0936 wrote:
拒絕相信這是高公局回...(恕刪)

我懂啊!
我相信啊!

是你不相信那第六點,不是嗎???
第六點你盡可能不引言就不引言,說也根本都不敢提及,是誰不相信?


電話?
不相信的是你,是你要問嘛啊?!
順便建議他們不要再造成誤解,把字牌拆掉啊,要有GUTS一點,一定要跟他們講拆字牌喔!
管妹...是誰啊?
wang111 wrote:
有懷疑就叫你去檢舉阿...(恕刪)

是喔!
怎麼不是你滾開?

檢舉可以啊,檢舉很好玩啊,真有急事才不會理,但只要可以,一來你無法證明我超速,二來你的佔用行為是隨便只要有一段時間的錄影拍攝,再加上在我的錶速上你是不到最高速限,只要行車紀錄器拍清楚了,就麻煩你皮包掏出來吧...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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