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herblee wrote:
2.使用中線車道,依據法規都必須"超越前車", 若前方空無一車, 是連中線車道的路權都沒有!只能行駛於外側車道! 又如何能進入內側車道????

把慢速小型車和大型車使用車道的規定擴張解釋到所有車輛上 有夠扯...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超越不是超車? 那超越是超啥?超人?
這個問題真的是困擾好多的車主們,包括我自己也曾有一度感到很困惑,
我曾至電高速公路交警大隊詢問過,
於是很清楚的得知駕車於內車道的規定。

交通法規有規定:
★內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

舉例來說,基於以上兩條規定,某路段最高速限是110公里,
你若要佔用內車道要在時速105~120公里之間,才不會受罰。
低於時速105公里若遇警察測速往往就會告發。

行駛於內側車道若遇後面有跟車,你的時速當然在合法範圍內也要適當配合提升,
若是如例最高速限110公里,而你已配合提升至快120公里合法臨界點時,
後車仍是逼車跟進,
你可選擇讓路也可選擇不讓的。
因為他車比你快時,他就違法了!
各位內側慢速車你好 當你發現你的車速已經和外側車 一樣或更慢 請靠外側行駛 除了可以疏解壅塞 也可以幫助趕時間的車輛 否則快速車鑽來鑽去更危險 請發揮同理心

猛禽君 wrote:
各位內側慢速車你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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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內側車道若遇後面有跟車,你的時速當然在合法範圍內也要適當配合提升,
若是如例最高速限110公里,而你已配合提升至快120公里合法臨界點時,
後車仍是逼車跟進,
你可選擇讓路也可選擇不讓的。
因為他車比你快時,他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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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隨時可見到速度超過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上的超速車子,
因為他們自身的搶快使得合法車速的人感到行車的壓力很大,
對於這些人難道我們得讓出內側車道讓他們這些人去使用嗎?
他們在車陣中鑽來鑽去,
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已嚴重危害到他人的行車安全了!
一個會收錢幾十年的高速公路,實在不適合慢慢開,開越慢國家越窮,用路人越窮
大家車錶明明就不一樣
看著自己的車錶,判斷對方是否超速10公里以上
是否像以自己心中的管窺天?

個人遇到快車,才不管他是否超速,只要比我快,我就讓
省得他切來切去切到我...
他乖乖跑直線,安全多了

cweilun wrote:
看著自己的車錶,判斷對方是否超速10公里以上
是否像以自己心中的管窺天?...(恕刪)


沒辦法,台灣就是有很多人覺得自己目測比警方每年送驗的儀器還要準
以我長年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感想,

超速車的比例十分的低,

我如果把定速設在速限上限,

一路上被超車的機會不是很多,

所以常常覺得別人都超速,讓自己有壓力的,

百分之百是龜車無誤,

在歐洲開得再快也沒人會鑽來鑽去,

因為沒有人會從右側超車,

這意味著超車道才是唯一選擇,沒有例外,

敢擋在內線不是被閃遠燈就是喇叭伺候,

但在歐洲這種白目十分罕見就是。

內車道沒有要超車請離開,感謝。
黃色小鸭 wrote:
把慢速小型車和大型...(恕刪)
kino1128 wrote:
內車道沒有要超車請離...(恕刪)



內車道沒有要超車請離
就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有那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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