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2.使用中線車道,依據法規都必須"超越前車", 若前方空無一車, 是連中線車道的路權都沒有!只能行駛於外側車道! 又如何能進入內側車道????
把慢速小型車和大型車使用車道的規定擴張解釋到所有車輛上 有夠扯...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1.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2.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3.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超越不是超車? 那超越是超啥?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