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對我來說是個獨門配方!
因為腎上線素開始大量分泌,
注意力超集中,精神都來了!
老運將 wrote:
舉例來說,基於以上兩條規定,某路段最高速限是110公里,
你若要佔用內車道要在時速105~120公里之間,才不會受罰。
低於時速105公里若遇警察測速往往就會告發。
行駛於內側車道若遇後面有跟車,你的時速當然在合法範圍內也要適當配合提升,
若是如例最高速限110公里,而你已配合提升至快120公里合法臨界點時,
後車仍是逼車跟進,
你可選擇讓路也可選擇不讓的。
因為他車比你快時,他就違法了!(恕刪)

老運將 wrote:
大大對這的研究真是...
一直行駛於內側車道~太慢~或者~太快~都會收到罰單的,
..(恕刪)
老運將 wrote:
但從我開車以來幾十年的習慣就是一上高速公路就加速切到內側車道,
一路上幾乎會保持在內側車道,
..(恕刪)
老運將 wrote:
但也常會遇到所謂的“領頭車”,
若他不讓,我還是會切到外側車道超車後再回到內側車道,
在要下交流道前幾公里再設法切到外側車道,
幾十年來都是如此的,
平日上高速公路是家常便飯,
但是我完全沒收過任何一張高速公路違規罰單過!
..(恕刪)
老運將 wrote:
有以下網頁可供參考!
http://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1688&p=2650
>>>>>>
其中2.車道使用規定...說明的很清楚!
..(恕刪)
herblee wrote:
1.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法規把低於80km的慢速小型車,分配去行駛外側車道;
但是外側車道的速限仍然是 60-110km/h
2.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就是中線車道
要進入中線車道的條件, 並不是車速超過80km/h就能進入, 而是暫時利用,和必須"超越前車"!
要有一台前車可以超越!
但是外側車道的前車, 其可能車速是60-110km ! 並非一定80km!
超越是要比前車快! 所以要看和前車"相對車速"! 並非絕對車速80km!
如果外側車道有一台 60km的慢車,可不可以中線車道70km超越? 不可以, 低於80km只能行駛於外側車道,必須80km以上超越
但是, 如果外側車道有一台100km的前車, 若要進入中線超越前車,車速一定要高於100km以上,並不是高於80km就能進入!
再若前方空無一車,無車可超越! 那"不超越"?就算車速110km,也不符進入中線車道的要件...暫時利用,和"超越前車"!
這樣並無中線車道之路權! 是不能進入中線車道的!
即, 外側車道無車可超, 不必超越, 無進入中線車道之必要!無中線車道之路權! 可以60-110km行駛於外側車道!
不能入中線? 更何況"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超車是不能進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