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德國高速公路開車時
不管是2線或4線道
所有的車都不能從右側車道超越前車
如果要超越左側車
儘管你的前方沒有車
也是必須先轉入內側車道
等內側車移到外側車道才能超越

如果每個用路人都能遵守一樣的規則
就不會遇到很多意外的狀況
應該可以避免很多事故

這也是我認為德國可以無限速
但是事故率並不高的原因之一

01forever wrote:
答案:4我開110在...(恕刪)


基本上會有只123的原因,不就是因為中外線的車速開不到錶速110嗎?

中線若能開的到110,也就沒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車道的問題了吧?
為什麼不讓??
1.前車車主開車不專心
2.前車車主根本沒發現後方有車
3.前車車主自己覺得自己已經開很快.不需要注意其他人

所以後車閃大燈+按喇叭..前車不是不讓..是根本不知道後車的存在.........
.......碰到完全不在注意路況的前車...後車最好還是自己閃開...要是前車突然清醒發現後面有車..突然驚嚇..不知道會做出什麼奇怪的舉動...反而會波及到後車

alankith wrote:
基本上會有只123的...(恕刪)

那麼一定會有中線內線快慢差
利用快慢差就可以超前車
除非並行才閃燈

01forever wrote:
那麼一定會有中線內線...(恕刪)


所以基本上是選3囉?

在車流沒有很大的高速的路況,中線車速多在90~100,內線多在100~110 (速限100KM的路段)。

大家通常都是等中線空檔,然後切到中線,超掉內線慢車,再切回內線,是這樣的情況沒錯吧?
其實重點在於
你嫌前車沒開到速限的話 為甚麼自己要跟車當龜二號?

網路上都會嫌前車慢 前車速度表不準 前車只開速限之下3-5公里....etc
然後這些網路正義魔人都不會回中線 都是選擇堅持在內線逼車
(跟著前車用同樣速度 以他自己的速度表來講就是沒開到速限)

要求別人的事 都不從自己做起
所以正義魔人很多 但實際道路上都另一回事

~~~~~~~~~~~~~~~~~~
要是大家都是自我要求超完車回中線
那根本不會有[在內線發現前車低於速限3km]這種事
發生了這種事 一定是你自己超完車還留在內線

alankith wrote:
所以基本上是選3囉?...(恕刪)

我開中線怎麼會從中線超車?
我應該會跟在後面等
01forever wrote:
我開中線怎麼會從中線...(恕刪)


您要是一直開中線,就沒所謂佔內線的問題了,不是嗎?

所以我才問,以錶速110,開內線時的狀況 OK?

就假設您在內線好了。

跟在後面等,那就是只能減速,跟著前車的速度走,所以內線也開不到您錶速110。

後面再跟上來的,也是一樣,就只是因為一台車,用他的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讓後面所有的人

都只能跟著的他的錶速走,您覺的這樣合理嗎?
sam0936 wrote:
Passenger wrote:
在內線...後車速度比前車速度快當然就得讓...你還不曉得嗎???...(恕刪)


你這觀念是錯的,你還不曉得嗎?

還敢大肆宣揚,你是葉少爺嗎?

詳情請見下列連結
高公局給我的回答是這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
.
.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恕刪)


我聽你在放屁

你不看 二、 & 六、 ???

二、 & 六、 裡面怎麼說得你為什麼不遵守?

你剛好壓在最高速限 你的確可以不用讓
但是 你很難確定你剛好是最高速限
而且 這種情況底下 讓不讓是禮貌的問題
你們這樣要宣導教所有人跟著不禮貌 只是降低我們的國格而已~

坐一般座的人 也可以大聲的說我不是博愛座 為什麼要讓座
你們這種不讓道的人 也是一樣自私的心態

真是太不可取了 自私之人居然還好意思這樣大放厥詞... 哀 真悲哀
每天在高速公路上都一定會看到這些冷漠無知自以為是的路隊長,長長一串車龍被他堵在後面,自己不但以90~100公里的速度開著,還時不時地踩個剎車。到最後,就是個惡性循環,當你無知地,自己為是地認為別人超速,別人違規,別人應該要守法,你有所有的正義與法律在背後支持,那就不要不高興被剪線,被逼車,被人攔車叫囂。因為遲早你會惹到比你更無知,更不在乎別人,更兇惡蠻橫的人。

喜歡把自己當成教育班長,喜歡用自我中心的虛偽道德評判別人的人就讓他去吧!反正天長地久的總會給他們碰上些什麼好事。其他人就忍一忍,小心這些不會開車沒有判斷能力,其實本質上只是因為害怕而躲在內側車道,只想要自己一路順暢到底,不管別人死活,然後用高調的法律道德要求別人忍受他們能力低下判斷力不足的駕駛。與這種人爭論不會有結過,反正這個社會上多的是更兇更蠻更無理的人,就讓這兩類人自相殘殺就好。

回樓主,讓一下不難,我們讓一下就好,不要跟基本判斷力都沒有的人計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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