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K wrote:
你不過是在玩倒果為因的把戲而已
再說一次
重點不在綁不綁安全帶
而是達成目的的手法
如果為了降低意外可以隨意立法以約束人民
不過是走民主的倒車路
是不是隨意立法不是葛格你說了算, 不合你意就是民主倒車,嘿嘿你嘛幫幫忙
你以為你是誰啊?
reAK wrote:
照你第五行的邏輯
如果我有錢能讓你盡量罰 我不就可以隨我高興違規違法?
你若錢多本來就可以這樣,違規並不是違法請搞清楚狀況
reAK wrote:
你當這裡共產國家還是軍政國家?
有錢屌就大?
這是普世價值,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還是你是國中生?
reAK wrote:
維持秩序的法律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權利與安全而存在
若有複數以上人數的權利與安全互相衝突 法律才能介入
你的信念不代表所有人都要認同,你要闡揚你的理念去選立委,在這鬼扯沒用!
reAK wrote:
你只想得到結果 卻沒思考原因與過程
若讓你治國
任何對社會有害的大概都會直接死罪
愛滋病
街友
更生人
台灣大概剩不到10%有資格生存在這島嶼上
信口開河你怎麼知道是10% 不是11%? 若讓你治國台灣就只剩
愛滋病
街友
更生人!
reAK wrote:
對體制質疑就是國中生?
難道你是國小生?
reAK wrote:
孫文 海地 林肯這些人士聽到大概會掬一把淚吧
欺負死人不會講話嗎? 孫文 海地 林肯這些人士聽到大概笑掉大牙了吧!
reAK wrote:
這法條合理的只有目的
其他部分全是屁
你的發言也全是
reAK wrote:
不過是名人條款跟政府收錢的方式罷了
不過看看你的發言
的確也只有目的 這個部分正確而已
目的達到就好 過程隨便沒差
好個成熟的人士
別逗我笑了
哈哈
啊幹 我笑出來了
你贏了
不過看看你的發言
看不出有甚麼目的! 連這個部分都不正確
目的也達不到,過程就更別提了!
好個"不"成熟的人士
別逗我笑了
哈哈
啊幹 我笑出來了
你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