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
不好意思,讓想要在這...(恕刪)
沒有耶!
你的文裡,一點觀念都沒有耶!
還讓人無所適從,然後你又一直改,你說你開120怎樣怎樣的,現在又沒看到了(幸好有人引文,而且不只一人),你卻又在標題上說什麼超速不超速的,那是怎樣?
你的文沒有“不讓道”?
看文是看“意思”,還是要看到有那個字才有那個意思?
好!現在就照你高興!
既然你的文沒有“不讓道”,也沒有“需要認定超速”,你也否認有說“不讓道”,以及“認定超速”的必要,那你的觀念就是~我們所說的“後車要超車,前車請禮讓”囉?!

原來我們同一國的啊!!!

remo2919涉嫌公然侮辱以及誹謗名譽的行為在1598樓
道.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