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小弟沒說自己會一直走在內車道吧? 我沒說您會一直走在內車道阿我只是就你的論點回應chiayingcool wrote:偏偏自以為守法的大多都是以表速達最高速限霸佔內側車道不自知這樣有極大的機率實際速度是低於最高速限外 你怎麼知道 你有測速槍嗎?chiayingcool wrote:還自以為是的認為超過他就是超速 「全世界都要讓你派」自認為全世界都龜車 只有自己最神 最快 最合法行駛高速公路別人講你超速不行 你講別人低於最高速限可以 呵呵 100分
重點:"最高速限"-->要先解決不同的最高速限吧最高速限 : 國(1)100Km/H,國(3)110Km/H,國(5)90Km/H內測車道行車速度需要多快..? 交通部要明文規定,不然台灣的駕駛會"各自表述"~~
8924132 wrote:到底後車比前車快前車算不算堵塞? 前車低於最高速限才叫堵塞JamesWK wrote:重點:"最高速限"-...(恕刪) 最高速限就是根據各條路段的速限應該很明文了吧你都列出來了
陳阿瓜~ wrote:我沒說您會一直走在...(恕刪) 小弟沒說要讓小弟一直走吧?開的比中線慢那去開中線就好了為什麼要開內車道呢?就不提都沒車還是堅持走內側車道那種了都沒車應該也沒人計較吧台灣人對內側車道也說不盡的喜愛前車怎麼證明自己沒有低於最高速限呢?又要以甚麼儀器嗎?小弟前面建議速率計校驗列為車輛定檢項目您認為好不?
8924132 wrote:那前車可以一直保持"自以為是"的"最高速限"行駛又所為何事?只能自己一直走別人不能用內側車道超車? 別人可以用啊後車可以閃燈示意 前車要不要讓是前車決定啊因為讓不讓車這件事 法律沒規定啊所以說 超完車回不回中線是個人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陳阿瓜~ wrote:別人可以用啊後車可...(恕刪) 可是法規這麼寫說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