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1020 wrote:違規的部分各吃一張單...(恕刪) 事發當時對方有用手指著我方,罵我方是瞎子當時警方也在旁邊我再考慮如果對方再這樣"盧下去"我也準備對他提出告訴不過想請問一下,對方罵我方瞎子我可以對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
away63 wrote:不過想請問一下,對方罵我方瞎子我可以對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恕刪) 此話可大可小...看你的主張和法官的認定裁決...相信你也看過新聞...因為在網路或MSN或電話中...(任何傳媒)說了對方一句"白痴""智障"...之類的話...而被判了侮辱罪...基本上你的這件事...即使上了地方協調會...甚至對方因不滿協調結果...而告上了法院...最終他還是只能接受幾千塊的民事賠償他絕對求償不到...他想要的金額...基本上你是有心要進行民事賠償...和解...沒有蓄意迴避責任...只是對方和解條件...過於不實...才無法達成和解賠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接下來...你跟他的談話...記得要錄音下來...非第三人...而是談話第一人和第二人...即可不需對方同意即可進行錄音...除非對方真的..."欺人太甚"..."惡言相向"...再憑錄音證據...告他
away63 wrote:對方也只有很輕微的擦傷...(恕刪) 就是這個最麻煩只要對方去醫院開證明再小的傷,過失傷害都能告的成來假設一下不合解的流程好了1.假設雙方各車損500元這是民事問題就算雙方各修各的不用誰賠誰,或是輕微到根本不用修2.對方輕型駕照騎重型機車,你轉彎車未禮讓執行車這是違反交通規則,只要吃罰單就可以了這都是小事3.但是過失傷害就是刑事問題了有人受傷一定是有人有過失,不然怎麼來的傷呢?他跟你要六萬,你覺得太高(說實話,誰都知道是獅子大開口)最後和解不成(中間調解過程殺價到多少先不管)你就會有個過失傷害的前科,通常是拘役換算成易科罰金(1天900的樣子,繳給政府)因為不知道最後會不會遇上白目的判決所以通常你會接受和解避免留下前科(雖然一定是緩刑)結論:so....這就是標準的以刑逼民我寧願不跟你要修車費,我要在刑事部份逼你和解,把民事部份的錢一口氣要個爽快這樣懂嗎?你只能跟對方好好殺價,看誰到先失去耐心當然最後真要告到底,對方也要向法庭提出證明,他的財損跟受傷醫療費用真的有價值到六萬元精神損失費不是開口說就要得到的如果對方沒有認知到以刑逼民這個絕招那你就跟對方拖吧,失去耐心他就會先降價了
6萬....?索賠依據是?車壞還是人傷?都沒收據來...講話記得錄音啊.....萬一被恐嚇才有證據....(記得錄音前要先告之對方...)找調解委員會吧這應該是一萬內能搞定的事說..總是有人想趁機獅子大開口.....法律好像也沒辦法...以刑逼民...現在很多人都知道用這招處理車禍了...但....背一條過失傷害...會很慘嗎?我朋友..酒駕肇事撞傷人(當然想辦法和解..)...公共危險加傷害......判半年...緩刑三年...現在...還是活跳跳...以前的主管...酒駕到駕照被吊銷..一樣開車...要開罰單就背朋友的資料六萬換一條不痛不癢的前科....樓主自己去衡量不用怕找不到工作...又不是殺人竊盜侵占前科..清楚說明...應該都能接受吧....
上法院還是會要你庭外和解如果不滿他的要求大家就慢慢耗吧6萬~~六千我都嫌多六百快還差不多~~好像有人車禍就想敲人以為他才是人才需要精神賠償在十字路口沒有誰對誰錯只有錯的多跟少他跟你賠償精神賠償你也可以跟他索賠個幾萬塊精神賠償(你並非全錯,頂多六四,慘一點七三)法官在怎麼判也不會超過六千
ycx wrote:就是這個最麻煩只要對...(恕刪) 以刑逼民個人是不知道現在的法官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東西我方是真的想和解,問題是對方的金額實在太離譜而且對方也真的是一點皮肉傷,況且現在看來我方也不是百分之百有錯這樣去到法院,法官也會判過失傷害嗎?有不起訴的案例嗎?cucubird wrote:6萬....?索賠...(恕刪) 過失傷害一定會成立嗎?就算對方提出無理的要求法院上有沒有不成立的案件stan0309 wrote:上法院還是會要你庭外...(恕刪) 如果庭外也沒有和解共識接著還會有什麼程序最後還是謝謝各位大大細心的解說
jinyamchen wrote:6萬?...先問他1...(恕刪) 走法院的話,損失絕對超過6萬的因所耗費的時間與工作損失是無法計算的但對方開口要求6萬確實也是獅子大開口且轉彎車本來就是要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有優先路權,這是常識啊我也碰過同樣的問題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對方也是不分青紅皂白就直接左轉彎害我也是撞到他的右側,我還因此摔車,造成我膝蓋與小腿都是擦傷對方還一直說是我的錯我二話不說馬上叫波麗士來結果波麗士一到直接先問當時燈號與兩車的行進方向馬上就說是對方轉彎車的錯對方一聽到馬上就嚇到,當場不敢再說什麼,態度180度轉變還一直跟我道歉而我也不想刁難對方,只要求他賠償我車損,而我受傷的賠償我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