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boy1223 wrote:看大大有沒有保車體險, 我是近十年的matis,只有保強制跟第三責任險我的富邦保險理賠專員有幫我跟對方保險提全賠,但是對方保險拒絕但是因為沒車體險,我保險公司應該也不會太積極才是
大小王子 wrote:請問什麼是基本上不用賠,那例外哩請問上法院可以賺多少,你知道上法院要怎麼告嗎???你知道法院對這種民事的損害賠償是怎樣的算法嗎??請不懂別裝懂好不好浪費時間,浪費司法資源而已吧 基本上如果初步判責出來不滿意我會提調解委員會,但是聽說這個對方可以不理如果對方真的不賠剩下的,我也會考慮上法院,爭的是一口氣,而不是金錢.另外,我上法院提出的是損害賠償嗎?
wacape wrote:如果有注意到對向有車過來但以為他會讓我,但是沒想到他還是開過來撞到這樣有紀錄器紀錄下來不是也是一樣?...(恕刪) 不一樣唷如果對方有打方向燈 你未注意 應該成立但是 對方若沒打方向燈 你未注意 就未必成立請看我第一次回應 有說明 "方向燈"
大小王子 wrote:好像沒有看過寫"尚未...(恕刪) 基本上 要是在台中市我們拿到保戶或是對造去申請的初判表只要是交通隊依現場圖、現場照、雙方筆錄...等等研判認為沒有肇責的就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畢竟他們後面還有一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所以他們不可能完全妄下定論也有遇過交通隊研判"尚未發現肇事因素"的經過鑑定最後被判有責任
wacape wrote:我是近十年的mati...(恕刪) 基本上如果只有意外險車主希望跟對方討的權益需要自己主張保險公司可以替泥轉達意見但是沒有替泥求償的權利因為物的所有權人和請求權人都是泥除非泥保全險
wacape wrote:基本上如果初步判責出...(恕刪) 基本上如果是肇責的問題去到調解委員會通常也是白搭上法院勞民傷財阿常常看到很多人就是因為一口氣搞到上法院結果拖個一年半載的最後拿到的賠償可能一樣 說不定沒更多但依泥說泥有看到他但以為他會讓泥這樣可能就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條款情況了
聽到你近十年的車就沒搞頭了,零件折舊完就別玩了,做一個假設,你車子修理十萬元,一萬是烤漆,二萬是工資,七萬是零件費用,法院的算法是零件每年少0.369的價值,等於70000*0.369,最多折舊五年,因為稅法固定資產攤提是分五年,零件折舊完就剩七千塊,這樣加總10000(烤漆)+20000(工資)+7000(折舊完的零件費用)=37000,這就是法院的算法,然後乘於肇責,就這樣。你的車子是十年的matiz,如果二手行情市值剩五萬好了,那保險公司也不讓你修了,就用50000乘肇責賠你了,因為只值五萬的車子,怎麼可能還花十萬那你修呀。產險通常零件是不會跟你算折舊的,但是都是用新品(副廠)讓你修,有人會說,我好好的車讓你撞壞,你竟然賠我副廠不合理,你不賠我新的,我跟你沒完沒了,這個理賠是不會理你的,保險公司都沒跟你算折舊了,還敢要原廠貨,有的說車子修理要代步費用,理賠也是跟你說,零件都沒算折舊了,零件賠的都比代步費用高,所以代步也不賠,除非是租賃車或是營業車(計程車)才有賠